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美国而言,法律由国会通过,由法院实行,议员,法官哪里来的,人民选出来的。人民能选出保守的议员,法官,总统,那么这个民意就应该得到尊重。因为自己不喜欢保守派就大喊大叫,倒退了,这是很可笑的。
具体到堕胎法律而言,一些法律人士说,这限制了女性的选择自由。堕胎是哪里来的,怀孕,怀孕哪里来的,性生活。性生活是不是女性自由选择的结果?当然是。那么既然选择了性生活,就应该对可能出现的怀孕后果有承担责任的思想准备,而不是怀孕了就要堕胎,这与自由无关。
限制堕胎和中国的计划生育有根本区别。堕胎是保护未出生婴儿的人权,计划生育是杀婴,这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概念,居然还能把它们用来做比较,我只能说某些人士脑子根本没有尊重人权生命权这个概念。
美国对人权保护的极度重视,来源于他的基督教传统。基督教可以说是美国的国本,没有了基督教,美国社会的三大稳定基石道德,法律,宗教三个就只剩了两个,而没有了宗教的约束道德也很快会坍塌。
美国的保守派是非常好的力量,保证了美国不会以政治正确的名义走得过快过远。女性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女性也有义务考虑胎儿的生命权,这里面的权衡关系不是简单一句社会退步啥的可以做结论的。如果觉得堕胎是女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请表态是否支持中国把五六个月完全成形胎儿堕胎的行为。如果不敢表态那只能说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宗教不在美国宪法里,但是在美国人的生活里。拿宪法里没有宗教来否认宗教对美国社会包括法律制度的影响实在过于简单化。信上帝让美国人保持了谦卑,诚实,简单的生活方式。中午去和一个老美讨论修理割草机的事情,他跟我介绍了他干的活,我夸他有巧手,他说,
lord gave me the good hands!
这个人就是某些人嘲笑的不戴口罩,不支持堕胎的人群。但在我看来这个人比高谈阔论堕胎自由毒品合法同性恋受歧视的人要可爱可信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