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建于八十年代的Condo位于的小城近年一直被评为“全美最适宜居住环境”的前十名。前几年HOA委员会改选进来个Realtor. 这几个人来后就暗中进行deconvert 的工作。楼房修缮工作没做好,却把管理费提高了50%以上。去年开出了一糸列修建项目的天价估算清单,然后又找到来买家,列出每个单位的收购价,在社区开始进行deconvert 的投票。最初票数不够,他们又伙同买家把收购价格提高了一些,并有针对性给投赞成票的奖励金5000 credit。对原住楼内的业主可以低租金返租一年(约为市场价的半价不到)。最终在今年初通过了投票。 之后他们就做closing 的准备,制定一揽子的closing 成交费用,没有商讨方案。整个过程就是association 的几个人操作,其他业主基本上只是旁观者,也不清楚里面的过程以及价格数据。真不知这过程是否有违法的地方……应该合法吧,他们雇了律师在里面操作。
这个月开始closing。因为业主很多,要分批去Title company 签授权文件,这时候还没给出settlement 的数目。之后association 的代办律师(每户收费500)把settlement statement email 过来确认签字。最后有一点争议的地方就要支付open account statement 。因为我这是出租房,租约与押金全部转让给买方,租客会继续付utilities。所以要求把这条拿下,由买方付这个数。律师电话上回复说买家同意,也在settlement statement 删除了这个数目我们才签字. 但当去Title Company 拿check的时候发现数目不对,Title Company 说他们支付了这个钱,需要从我这扣除. 我们email 联系律师,要求取得跟settlement statement 的金额数目一致。律师却说虽然有租房客还住里面,按规定业主必须付清费用才能成交。这个钱我们可以向租客要回来。现在租约押金都移交给买方,按理说是不是买方应该退回这部份押金呢?这份Settlement statement 算不算是法律文件,如何才能拿全due to seller 那个数?
这个成交价实际上比现在市场价格低了不少。整个过程业主的权力只有在刚开始的时候投Yes or No。其他基本就是Association 的黑箱作业,过户完成后Association 也就随之解散。之前的糊涂帐也是不了了之。 作为经验教训是否有什么办法可以防止这种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