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亲妈妈,收到法庭传票,是孩子他爹要求增加探视时间。我应诉,法庭的公共调解员向法官建议的报告已出来,法庭预定的听证会在五月某天的早10点。那天,我和我的律师等在法庭直到12点,对方律师一直在隔壁办另一件案子。法官几次点到我们,我的律师几次去隔壁请对方律师,对方总说“在等会儿,还没完事”。
结果是,法官改了在六月开听证会。
我的问题是,这律师起诉,当时同意了上庭给的时间。我当初打电话对对方的律师“时间太紧是否同意延迟”,遭拒绝。他律师自己“double booking”,不能出席。我的律师费$400每小时,那天早上用了2.5个小时白等,我还得支付这$1000元。
我可以在听证会要求对方律师付这1000元给我律师呢?还是,先付了我律师的,事后到小额法庭起诉去向对方律师要回来?还是,只能说我的损失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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