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中国文物网),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达100余万件。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流失到中国境外的中国文物大约有164万件,分散在全世界47家博物馆,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从文献资料中看,一般都将这些中国文物的流失归罪于发生在1860 – 1949年期间(《中国文物学概论》,1990年出版)。文物外流的方式不外乎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以探险为名,来中国低价购买或通过挖掘、切割等不光彩手段把中国文物直接带走;二是以购买为手段,从中国收藏家手中或古董市场上直接购入;三是以获利为目的,国内外古董商人联手,在中国市场上以低价收购,再高价出售给国外买家。似乎之前所发生的中国文物出流往往都是因“个人”行为而致,偷盗也好,奸商也罢,均属无耻和非法。
毋庸置疑的, 中国各类文物在1949年之前的流失、走私至海外是巨大的,尤其是发生在清末民初。但是,在1949年共产党执政之后,中国就真的那么尽心竭力地“保护”文物了吗?答案是否也!比如,就笔者所发现,光就中国古代制作出来的各类立式瓷瓶或瓷罐,曾经就被大量地加工成各种灯具为换取外汇而名正言顺地“出口”至西方国家,乃至今时今日也常常可以在欧美市场上看见这类器物在“贱卖”。
那么有什么证据可以论证这个否定的答案?且听我道来:
在20世纪的20、30年代,欧美国家盛行古玩收藏,故从东方诸国如中国、日本等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和地区收购和寻找古玩器是一个常态(故而这也就自然地引发了大量的中国古玩器物经古玩中间商,如当时的卢芹斋,而流向了西方国家)。但同时因为西方国家市场对各类灯具,尤其是台灯的需求量也很大,再加上欧美人的实用主义观念,所以对他们手中所拥有的古玩瓷罐或者瓷瓶,甚至是人物造型的瓷塑,或者由其它材质制成的类似物件(如铜器等)往往会加以修饰和改造,使得很多这类器物被改制成既可以被欣赏,同时又能发挥实用作用的灯具而问世。如今,大量的这类灯具还经常可以在各个大小拍卖场里出现,它们根据所用的改装的器物状态和是否稀有的程度而价格不一。运气好的话,要“捡漏”的概率也比较大。比如,笔者就收藏了一只由清中期生产的比较名贵的乌金釉观音瓶改制的台灯(见下图)。从照片可见,这具台灯上的铜座及配件也是清末民初时期生产的东西,这可以成为那个时期古玩改造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