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东林住了六七个单身汉,按今日说法就是进城打工的人。有店铺伙计,也有手艺人……。他们有与官方或日本人打交道等事情都是父亲替他们办理,母亲与他们都相处融洽。
他们的领班姓钟,也是个热心肠的人,我们都称他钟叔。一日他弄了一只小花狗,全身白底儿有几块黑、褐色花斑,也非一般土狗。我们称它“花女士”。与我家S年龄相仿。
又过了些天,二妹发现花狗生了一窝小狗,远看极可爱。钟叔判断不是S的儿子,我想早些弄一只小狗给S培养感情,好当儿子。
趁花狗不在家,二妹放哨,我迅速抱回一只小狗。放在地上就一直在哭,什么都不吃,只好还给它妈妈。二妹说很危险,它妈妈快回来了只能放在门口,等它妈妈能用嘴叼回去的。我想此事是我干的,我不能叫小狗受罪受痛。二妹放哨盯住北门,叫我迅速奔跑,我将小狗送回窝里时,与二妹的呼喊声同时,花妈妈一头将我撞倒。就回去看住自己的孩子。我跑回大门时,叫二妹快看我的头,太疼了,有血没有。二妹说腿上流血了,撞的是头,怎么会腿上流血,掀开裙子一看,左大腿根最软的地方,有一张嘴巴大的口子,肉都翻成嘴唇状,鲜血直流。二妹吓哭了,从后窗,跳回屋里取“长药”(此药是由一游方道士给的,治外伤用的,我们都称为“长药”)。二妹边哭边捆绑纱布,弄了半天,惊动了两家大人。
钟叔家的伙计们没弄清事由,就有人打狗,有人剪狗毛,要烧成灰给我敷上,有人抓把黄豆让我生嚼,问我什么味儿?“生黄豆味儿!”(用此判断是不是疯狗咬的)。钟叔拨开众人:“去医院!”我在众人的簇拥和护送下,钟叔一路小跑,背着我去医院。我羞愧难当,将脸埋在钟叔的背上。医院的医生偏巧又是父亲的好友、同乡——院长。他登记时发现了父名。“这不是X先生的大小姐吗?敢到狗窝偷狗崽……哈哈……”。
我不记得是怎么回来的。这么多人,能不浩浩荡荡?
我在想人能说话,就不该欺负不会讲话的动物。我曾几次想对“花女士”致歉,它受伤害太大,总是用“下三白”的眼睛,低头向上看我。欺负人的人也终身不会轻松,欺狗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