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房子,一个老太太住里面,原来是小个体户,covid之后估计没有工作了。covid这一年一直她女儿在帮忙付房租,12月开始没有付房租。我让律师给了卖房3个月搬走的notice,打算她搬走后卖房。
我收到一张水费单,$3K, 水公司说如果到时不付(2/14),就会停水。
水公司说不会马上在房子上放lien。作为房东,我有责任为她付水费嘛? 我只打算卖房子的时候把水费付清。
请问大家是怎么处理房客不付水费的问题的?
第一次碰到这样的问题,谢谢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