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房子,租客2015年入住前装修了房子,后来交给PM管理。老房子修理比较多,打算索性卖了省事。今年一月开始房客没有给房租(12月给了一半)。二月初PM让律师给了notice,说要卖房,三个月叫她们搬家,也就是四月底。
我上周去看了下房子状况很差,乱七八糟弄得跟狗窝一样,地下室开着窗,墙壁上都弄出霉斑了。看了去年PM拍的照状况都还不错。不知道她们是不是故意这样拒付房租。
租客的女儿是个personal injury的律师,今天PM说要求延迟到五月20 才搬。我同意了,就是担心拖着到时候又不搬。PM说如果到时候还不搬就赶人。对方是律师,还担心最后弄得要打官司。
我是不是应该把房子放到LLC里面,万一打官司会有些保护作用?
第一次碰到不付房租,赖着不走的情况。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