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一点,就是做决策。
共同拥有的地产做决定,需要100%的拥有者同意,所有拥有人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假设父母生前把一个房子上加了孩子名,以后父母要卖房的时候,必须有孩子同意。哪怕孩子只有1%的拥有权,也需要他在买卖合同上签字。那么父母孩子关系复杂了,要是孩子不同意父母就卖不了。想想一家人都不好说,更不要说两个合伙人共同拥有一个房子,生意无法做决策了。
反观,成立holding公司,里面做决定,股份超过50%投票赞同就可以做公司决定。签字的是公司代表人而不是全体股东。
那么如果你一定要家庭多成员拥有房产,一般应该做一个家庭信托(family trust),把家人都成为受托人(trustee),做决定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只要有大多数trustee签字就可以卖房。其实信托和公司的管理原则是一样的,赚钱起名叫公司,管理财产的叫信托,只是目的不同而已。
这个才叫做资本主义。共同拥有的法律是英美农业时代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