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由于婆婆在英国,需要写个授权书给在中国的公公,办理一处在公公名下的房产销售事宜。此要求已经不合理了,不过人短期内也战胜不了规定,那就办吧。
查了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网站,按照要求准备好了各种手续,请好了一天假,带着婆婆去了伦敦。把资料递上去,大使馆的人看都没有好好看,就说,这得找律师行替你们办理。我问:律师行然后是否还是要找你们办理?他说是的。
我在此时质问大使馆,
(1)按照你们自己网站的要求,需要办理委托的人就站在你们面前,随时在你们监督下写授权书,签名,为什么还要找律师行?
(2)如果必须通过律师行你们才能给办理,为什么不在网站直接写明?
该名办事人员说,他不知道网站都公布什么内容了,但是他会向领导反映情况。但是我们的委托书必须要通过律师行递交,他们才予以办理。
我抱着对大使馆官僚主义的憎恨,打车去了律师行,结果律师行收取我们资料,在看似律师的面前,我婆婆签了名,交了300镑给律师行(使馆网站公布的好象是60镑,记不太清楚了),然后律师行把这个签名以及我们准备的其它资料,递交给大使馆。
我被折腾出去一天off + 300镑办理费用 + 120镑路费,我没有其它同志们的斗志,还想同大使馆争取争取,我觉得我太渺小了,使馆怎么说,我就怎么办了,我迄今为止,对使馆的憎恨已经渐渐忘却,但是我始终没有明白,在律师面前签名,同在使馆工作人员面前签名,有什么不同?另外在使馆工作人员面前签名,是使馆自己公布的办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