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7年初,当罗斯福总统挟压倒性胜选连任总统的“民意”,试图挑战美国宪政体制,把“最高法院”搞成“八个民主党派”时,“美国”的国体经理了一场危机。
这儿有一篇 “Smithsonian”关于此事的详细回顾:
When Franklin Roosevelt Clashed With the Supreme Court—and Lost | History| Smithsonian Magazine
(超长,无闲莫入。)
此文的副标题说罗斯福的行为是“揽权”(滥权也成,Overreaches)。
因为美国这个“共和国”,总统的权力最大。所以用国会与最高法院平衡总统的权力是开国前贤们的最佳设计。这个设计,从美国的“共和生命”处说,是不能动的。罗斯福不能动,就是前面的华盛顿或是林肯活过来也不能动。
但是,罗斯福的“初衷”,再次选他做总统的美国民众也理解:前贤们设计美国“共和生命”时,并没有预测到能让国家解体的“大萧条”。
罗斯福确实需要些“额外的权力”来度过这个“大萧条”。
然后就是猴哥讲的那个故事。结果是“美国”给了罗斯福他所需要的“额外权力”,但是,罗斯福没有得到把最高法院给搞成“八个民主党派”的结果。
这其中,罗斯福的本党从政人员(民主党人)起了重要作用。他们很清楚,把“三权分立”变成“2>1权”的结果,有可能是万劫不复。
这其中的一些细节,就是至此刻,依然不明朗。上面 “Smithsonian”的文章中有介绍。只能说是“God Bless America”。
另外,美国民众在大萧条中受到的伤害,不是能胡乱找个“外国敌对势力”做“黑手”来背锅,这也是社会没疯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美国在一战中成为了必须还赔款的“战败国”,社会被变疯的可能会高些。但是……
God Bless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