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一共45小时,才听了8小时,随笔聊几句1/6的感想。
1, 最大的不同是,以前读过的大多数英雄们的传记,他们无论在什么环境,都可以成功。比如Thomas Jefferson, Alexander Hamilton 他们几个都是不世出的天纵英才,做什么都就像一把锥子,领先于时代数百年。再比如Steve Jobs, 被自己的公司Apple赶走之后,就去折腾Pixar,让Pixar成了世界一流动画片公司。
Grant一生都在跟酗酒和抑郁作斗争。我读出来的是,相比较来说外界环境对他的影响更大。他的天分在战争。如果不是因为南北战争,他会湮灭在历史之中,而Jefferson, Hamilton, Jobs 这种天纵英才,无论在什么环境,都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1854年~1961年之间,他退伍后在自家老爹的店里当店员卖东西,不受老爹待见,生活在贫困之中。1961年后投身南北战争,谋到了一个Colonel职位,跟老爹借钱买马买制服,被老爹拒绝和嘲笑。后来经过朋友担保给银行借钱才买上了马和制服。不仅不受老爹待见,老丈人也鄙视嫌弃他。
其实读下来更让身为普通人的读者共情,让我很佩服他。一次次被生活打倒嘲弄,一次次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直到等到了他的机会:南北战争。他跟天才们不同之处是,他是普通人里面的英雄, 是一个在negative feedback loop一次次站起来的mental gladiator. (这些都是我自己的胡侃,原书没这么发挥)
2. 南北战争是如何的分裂。他婚礼上的的best man 还有几个groomsman, 日后都在战场相见,并向他投降。可以想象更多的当年西点军校的同窗在你死我活的战场相见,有投降的更有战死的。
老丈人是南方蓄奴的庄园主。女婿加入南北战争时,他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女婿参战能爬多高就多高,但女婿要是带兵到自家庄园,他会把女婿和他的大兵们统统像兔子一样射杀。老丈人可不是开玩笑的。大约10年后他们两口子入主白宫后,不计前嫌把老头子接进白宫养老。而老头子永远保持了自己在政治上对南方的忠诚。这里也让我体会到他们人跟人之间的boundary, 跟我们东方很不一样。
3 . 以前只知道他是南北战争的将军,不知道他还当过两任总统,而且是个出色的作者。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写了自传,很有文学功底。Grant熟人很多,朋友极少,而Mark Twain 是他的好友之一。
书里还有一个有趣的观点—他在战场上的成功,是因为他善于把心理学运用到对方将领身上,可以预测出对方将领的最大Fear,从而预测对方部署。
这本书的作者每一本书都很精彩,读过他写的Halmilton, 也让人入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