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_黄玫瑰2009-03-26 10:40:06

  电梯“叮”的一声,到了。我大步流星走出去,顺走廓左拐绕过那些乱七八糟的室内植物玻璃屏风办公桌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大美人估计已经接到前台通风报信的电话,所以立刻起身试图想阻拦我,也不想想我十几年跆拳道是不是白练的,一巴掌就把她攘到墙边上去了,她还来不及惊叫我已经“砰”一声狠狠踹开大门。
  大美人终于追上来象征性的挡在了我面前:“对不起,陆总,我没拦住她……”
  办公桌后的男人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更没吭声,大美人已经十分知趣的消失了,顺手还带上门。
  很好!
  我冲上去揪住陆与江的领带,恶狠狠的一字一句:“我!操!你!二!大!爷!”
  陆与江慢条斯理取下他那幅金丝边眼镜,然后再慢条斯理掰开我揪住他衣领的手指,最后慢条斯理的说:“叶景知,你知道我们家是五代单传,我没二大爷。”
  我还没被气昏头,是因为我深知不能跟这混蛋斗嘴,只要跟他一搭上话,到最后肯定又是我有理说不清,当务之急是不跟他多费口舌,直接甩最后通谍然后走人。
  “滚蛋!”我再次揪住他的领带,朝他怒吼:“给你丫24小时,立刻从我房子里滚出去,不然我就把你还有你的东西都扔出去……”
  “那也是我的房子。”
  提到这个就火大,当初我真是瞎了狗眼……不对,是被狗血冲晕了头脑,才会在那张协议上签字。
  “好!你不搬我搬!”
  “离婚协议第七条,谁如果从这套房子里搬出去,就算是自动放弃自己的那一半产权,赠予对方所有。”
  我靠!
  那套别墅是当初我跟这混蛋结婚的时候买的,买的时候市价就是2000多万,后来房产价格一路飙升,尤其是别墅,我早就打听过了,现在起码值5000万!
  一半产权就是2500万!
  打死我也不能把两千多万人民币拱手送人啊!
  尤其是送给这个混蛋!
  所以我松开手,狠狠甩下一句话:“既然你不打算滚出去,那就最好识趣一点,学会大家和平共处,不要再偷窥我的私生活!”
  “谁有兴趣偷窥你的私生活了?”陆与江松了松快被我拧成一根麻花的领带,声音是一成不变的无动于衷:“航班晚点所以我才会半夜到家,谁知道你有在客厅跟男友亲热的爱好。”
  “!”我气得都口不择言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跟他亲热了?”
  “哦,凌晨十二点,你们孤男寡女坐在沙发里谈人生谈理想谈俄罗斯打格鲁吉亚?”
  他的伶牙俐齿把我气得不轻,佛说心中是佛看到的也是佛,心中是狗屎看到的也是狗屎,心里是男盗女娼,看到的果然就是男盗女娼。
  我把脸抬起来,十分傲慢的说:“关你什么事?我爱跟谁在客厅亲热就跟谁在客厅亲热,你管我是跟人在谈人生谈理想谈俄罗斯打格鲁吉亚,还是在谈回形针意大利吊灯九九八十一式?”
  他点了点头:“是不关我的事,但你现在闯到我的办公室来大吵大闹,就防碍到我了。”
  想到这个就气愤,简直是恶人先告状!
  “你!”我大声控诉:“你三更半夜跑回家,明明我们早就离婚了,没有任何关系了。你却支使我拿东拿西,甚至叫我去替你找浴袍,你还信口胡说八道,最后把曹彬源气跑了……”
  “曹彬源?”他终于皱了皱眉头:“这名字真难听。”
  “再难听也比陆与江好听。”我完全被气昏头了:“人家曹彬源是青年才俊,著名的设计师,才华横溢,我多容易才泡上他?人家比你年轻比你能干比你有风度比你风趣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
  他终于打断我的话:“恭喜。”
  我一时有点转不过弯来。
  他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找着这么优秀的男友,那就快点把我手里那一半产权买下来,这样整幢房子都是你的了,将来你们随便在哪儿亲热,也不用担心。”
  这混蛋就是欺负我一辈子也挣不到2500万。
  我突然觉得伤心,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可是我还是会觉得伤心。
  “陆与江,这世上不止你一个人有钱。是,当初我是因为钱才跟你结婚,但婚前你有财产公证,最后离婚的时候,就这套唯一联名的房子,我也没办法卖掉一半产权,因为离婚协议规定只可以卖给你……”
  “你现在觉得不公平了?”他冷笑:“想要得到什么,总要付出点代价。”
  “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够了。”我彻底失控:“你守着你的钱过一辈子去吧!房子我不要了!我这就搬出去!我是疯了才会熬了这么久!我是疯了还住在那房子里!我才是真正的混蛋,大混蛋!”
  我掉头冲出办公室,把外边坐在电脑前的大美人又吓了一跳,我睬也不睬她,冲到电梯前面拼命按键,电梯一直没有上来,而眼泪漱漱的掉下来。
  我怕会被人看到,没有等电梯上来,就从楼梯下去了。
  一边走,一边哭,真是没有出息,还会这样哭。从38楼一直走下去,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哭得连头痛都发作了。
  很久没有头痛过了,上次好像还是考研的时候,拼命的做模拟题,一直做到头痛。
  不是,最后一次应该是跟陆与江吵架的时候,我歇斯底里,头痛欲裂,而他只是冷笑:“你除了爱钱还爱什么?难道你嫁给我不是为了钱?”
  字字诛心,如果是小言或者八点档连续剧,女主都可以吐出一口鲜血来,可是我只是头痛欲呕,几乎是拼命一样:“是,我就是爱钱,你要离婚可以,给我钱。”
  他没有摔一张支票到我脸上,让我滚。
  陆与江才不会这么傻,就算他肯他的律师团也不肯,我们的离婚协议据说由大律师字字斟酌,一群法务精英草拟之后又修改多遍,最后才拿来让我签字。
  我当时几乎是身无分文,婚后没有工作,自然没有收入,我的一切都是陆与江给的,所以我签字了。丧权辱国,总还得有权可丧,有国可辱。连割地赔款的地位都没有,还怎么可能讨价还价。
  没有地方可以去,不知不觉又走到那个小公园里,我觉得头更疼了,一个人坐在长椅上。
  还好没有再哭了。
  我很讨厌自己哭泣的样子,很丑,很狰狞。
  我也没有漂亮过,当初跟陆与江订婚后,学院的师姐师妹们都找借口来实验室,专程来参观我,据说参观完后无一不大失所望:“为什么陆与江会看上她?”
  不漂亮,经常打架,最爱爆粗口,成绩只能算混得过去,拼了命才考上一个普研,一点淑女气质都没有,跟知性啊高贵啊这种词就更不沾边了。!
  为什么钻石王老五,陆与江他会看上我?
  这是个秘密,只有我和陆与江知道。
  结婚之初我们还是相处得挺好,他装模作样,我也乖乖跟着装腔作势,在人前人后,我们都是一对恩爱夫妻。还有杂志来做专访,就在我们新买的别墅里,我作小鸟依人状挽着他的胳膊让记者拍照。我还记得那篇报道的题目,叫“这世上最近的幸福”。
  让人起鸡皮疙瘩,多可笑。
  心知肚明这辈子跟幸福两个字不沾边。
  坐在长椅上,傻愣愣看着湖水,湖里种满了荷花,有一只癞蛤蟆蹲在荷叶上,如果是只青蛙,还有可能变成王子,就像仙度瑞拉,其实是伯爵的女儿,真正的贵族。所以才可以迷倒王子,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那么仙度瑞拉的那个坏心肠姐姐呢,哪怕削掉脚后跟也穿不上水 晶 鞋,还会被人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是那只打回原形的癞蛤蟆。
  手机在荷包里一直震,一直震,我一看号码就立刻不再伤春悲秋,因为是老板打来的。
  天大地大,老板最大,让你站着生,你就不敢坐着死。
  “叶景知!”老板似乎很生气:“让你送个资料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马上回来。”
  对待工作要珍惜,这样即使失恋、失身、失婚,你还可以活下去。
  回办公室去被操劳到晚上六点才下班,果然身心俱疲,啥想法都没有了。
  这年头连伤心都得要有资本,不然哪有时间精力。当年是陆太太的时候,我闲得可以天天跟陆与江吵架,现在一离婚,就连吵个架都没有伤心的功夫。
  我给陈默打电话,告诉他要去他那里挤两天,等找着房子再搬。
  不出所料,陈默火烧屁股一样的叫起来:“啊?你要搬出来?那2500万呢?”
  刚离婚那会儿我经常向陈默吹牛:“等我把那一半房子卖了,就有2500万了,到时候咱也是有钱人了。”
  我没告诉陈默离婚协议规定我那一半产权只可以卖给陆与江,不然陈默一定会大骂我笨蛋。可是谁能算计得过陆与江?我被他连皮带骨头吃了都不够。
  “被我花了呗。”我轻描淡写的说:“看我一下子花掉2500万,是不是很牛掰?”
  陈默半信半疑,最后竟然似乎是相信了:“你丫连陆与江这种老公都敢不要了,一口气花掉2500万,估计也真干得出来。”
  我到麦当劳买了个汉堡,然后坐在店里啃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黑下来。隔着马路是偌大的城市广场,喷泉边有散步的情侣,也有散步的老人,还有带着孩子的母亲。
  他们都步履悠闲,而我也不着急。反正可以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去就行了,最好陆与江已经睡了,这样才方便收拾行李。
  说是收拾行李,也没什么东西,离婚后千辛万苦找着工作,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就跑去买了几套上班的衣服。
  我还记得买了衣服后回来,陆与江正好在家,看到我提的大包小包,他还讥讽:“还不收敛一点?当心把卡刷爆了。”
  跟他吵架的时候我曾经有一次刷爆过信用卡,陆与江的附卡啊,我估计银行快高兴死了。
  难得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扬眉吐气,我说:“我花我自己的钱,关你屁事。”
  我经常在陆与江面前说粗话,每次他都会很生气,那次是把他气得最狠的一次,所以我觉得很爽,终于扳回一局的感觉。
  我特意挨到半夜才回家,谁知道陆与江还没回来。
  很好,说不定这混蛋忙着挣钱,又飞到几千公里外去了。
  我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把几件简单的衣服拿箱子装起来,屋子里空荡荡的,我坐在床上发呆。自从那次大吵之后,陆与江就搬到客房去睡,一直到离婚。所以主卧一直是我住,离婚后我把他的东西统统拿纸箱装了搁在走廊上,让他自己收拾去。而我们俩的东西,都被我扔了。
  属于我们俩的东西也没什么,就是结婚照片,还有一只抱抱熊。
  陆与江从结婚开始就很讨厌我抱着他睡,可是我不抱着东西又睡不着,于是他买了这只熊,在床上划了一条三八线,他把抱抱熊放在三八线中央,有时候半夜我要是睡着忘形,越过了界,他就会使劲推一下那只熊。大部分时候我都会被震醒,然后乖乖回到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去。
  多心酸,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
  我拎着箱子下楼去,楼下没开灯,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在墙上摸索了半天才找着开关,灯一亮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陆与江就坐在沙发里。
  神出鬼没,真是可怕。
  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我在二楼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箱子上,然后又落在我脸上,反正我也破罐子破摔了,连2500万我都不要了,我还怕他作甚?所以我昂首挺胸,狠狠回敬了他一眼,就朝大门走去。
  “叶景知。”
  我不理他,他晃了晃手里的遥控器,是大门的密码锁,这混蛋为什么锁上大门?
  “你想干嘛?”
  “把箱子打开。”
  我愤怒了,提高了声音:“你想干嘛?”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卷带了什么东西?”他嘴角又有那种若有若无的笑意:“所有的房间都没上锁,家里古董又不少。”
  士可杀不可辱!
  所有的血液冲上头顶,我把箱子举起来狠狠朝他扔过去,可惜隔得太远,落在了屋子中的地毯上。箱子的锁本来就没锁好,拉链松开,箱盖翻开来,里面的衣物落了一地。我像疯子一样冲他尖叫:“你看啊!你好好看看!看我有没有卷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你睁大你的眼睛看着,我带了些什么?我告诉你,你的钱买的袜子我都没有带走一双,我哪怕再爱钱,再贪财,我也不稀罕你的钱,因为你真叫我觉得恶心!恶心!”我声嘶力竭向他大吼大叫,就像台湾剧里的角色一样,我知道自己一定又是面目狰狞,但却没有办法控制。
  屋子里有短暂的静默,我抹了一下眼泪,把箱子重新收拾起来。没有扭头就走的资本,因为下个月发工资还早,我还要租房子,没钱再去买这些衣服。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动,连口气都讥诮得如同往常:“很好,肯当着我的面掉眼泪了,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会哭呢。”
  谁说我一辈子不会哭,今天我就已经哭了两次了,一次是因为他,还有一次也是因为他。
  他把大门密码改了,我出不去,我腿一软就坐在箱子上,背倚着冰冷的门,只觉得筋疲力尽:“陆与江,你到底想怎么样?我们离婚已经一年多了,我忍了这一年多,现在我忍不住了,我认输,我搬出去,房子我不要了,我净身出户,你何苦还要这样苦苦相逼?”
  “你欠我的。”他的声调更冷,如同窗外泠泠的夜色:“别以为就可以这么一走了之,没这么便宜。”
  靠!
  老娘不玩了!
  我丧失了理智,扑过去冲着他拳打脚踢:“陆与江,你这个混蛋!给我开门!”
  我下手很狠,但占不到一点便宜,我练了十几年跆拳道,他却练了二十几年自由搏击,所以最后他一个过肩摔把我狠狠摔在地上的时候,我的后脑勺也重重撞在了沙发的乌木脚上,痛得我眼前一黑,鼻涕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全身发软瘫在了地上。
  我一定是把脑子撞坏了,因为晕晕乎乎,连陆与江的脸都在我眼前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叶景知!叶景知!”
  他似乎有些焦急的拍着我的脸,又去揉着我被撞到的后脑勺,我觉得他的声音离我很近,可是又似乎离得很远。我觉得害怕,就像无数个夜晚一样,我觉得怕极了,只会抱着他买给我的那只熊,在心底喃喃念:“别离开我……求求你别离开我……”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后脑勺一阵阵发麻,就像过去头疼的时候,疼得恶心想吐。我哆嗦着不知道在叫谁的名字,也许是妈妈,也许是姐姐。
  “景知……景知……”姐姐轻轻唤着我的名字:“与江会照顾你,他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你……”
  我头疼得要命,我不要陆与江,我只要姐姐,我宁可一辈子也不认识陆与江。
  我不应该贪心,我不应该贪心……不是我的,那根本就不应该属于我,这是报应。
  “景知……叶景知……”他的脸凑在我眼前,被我瞳孔放得很大,如同相机的变焦。陆与江的睫毛很长,还微微上翘,我常常想等他睡着了偷偷拨一根,可是每次都不等他睡着,我自己就先睡着了。
  我一定是又睡着了,因为我梦见陆与江,他很温柔的唤我的名字,替我揉着头疼的地方,他甚至低下头来,在我唇上流连的轻吻,虽然很轻。可是他上次吻我是在什么时候呢?两年前?三年前?我近乎贪娈的吮吸着他的味道,不肯放开。他把我抱得更紧了,我听到他胸口咚咚的心跳,他喃喃吻着我:“景知……天晓得……”他几乎是深深叹了口气,口齿含糊:“景知……我想你……”
  我忽然清醒过来,就像被人从头浇了杯冰水,太阳穴那里突突跳,我的人也跳起来,一下子像只兔子,逃得老远去。"
  他还半跪半坐在那里,胸口微微起伏,看着我。
  我就像被人灌了硫酸,从舌尖到胃里,全是滋滋作响的毒雾,一直蹿到脑门上去。我是真的清醒过来了,虽然后脑勺还很疼,虽然体内某个地方还被揪着一样疼。但我口干舌燥,那句话却不能不说:“你看清楚,我是叶景知,不是叶竟知,竟知已经死了。”
  他的脸白得像鬼一样,我想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有很长时间没有动弹,我也是。
  最后我脚发麻了,站不住了,我把遥控器找着,塞到他手里去:“开门吧,我要走了。”
  他没有开门,而是把遥控器狠狠摔在了地上,幸好地上地毯厚,我扑过去捡遥控器,而他扑上来撕我的衣服,就像疯了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狰狞的陆与江,额头甚至爆着青筋,就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以前就算他被我气得要死的时候,他也最多用更难听的话来气死我。可是他今天一定是疯了,我就知道,一提到竟知,他就会发疯。我拼命反抗,才知道自己力气比他差了有多远。他弄得我很疼,甚至比第一次还疼。第一次就是他喝醉了,把我当成了竟知,我顺水推舟把他哄上了床。然后威逼他,勒索他,拿罪恶感和道德观敲诈他,最后逼着他不得不娶了我。
  他只差没有拿刀子逼问我:“为什么你要跟我结婚?”
  “钱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哪里找去?”我恬不知耻的答:“本来你做我姐夫也挺好的,可惜我姐姐死了,你也做不成我姐夫了,只好我亲自出马,搞定你做老公了。”
  所以他恨透了我,我也恨透了他。
  可是为什么这么厌恶,还是会娶我?甚至结婚后,某些方面一度还挺河蟹的,虽然陆与江应该是有洁癖,河蟹完了就离我远远的,又不许我超过三八线碰到他。
  我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最后无意间听到陈默的一句话:“男人会把爱与性分得很开,他抱着你的时候不定想着谁呢?”
  我知道陆与江想着谁,他想着我的姐姐,叶竟知。
  虽然我跟竟知长得一点也不像,她又漂亮又温柔又善良,就像一朵白兰花,而我浑身是刺,连心肝都是黑的。
  我开始以为我忍受得了,结果我实在高估了自己,我会在梦里哭得肝肠寸断,只要他出差不在家,每个晚上我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怕得睡不着觉,怕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一回家,我又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跟他吵架,因为我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和颜悦色,因为他想起了我姐姐,想起了竟知。我一次一次歇斯底里,而他针锋相对,如果不是竟知,如果不是他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我,估计我们的婚姻也拖不到三年。
  在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的对待他。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幅鬼样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活脱脱像个恶鬼:“老娘被人劫财劫色!别提多倒霉了。”
  陈默“噗”得一笑,食指尖尖点了点我的额头:“就你这样子还有人劫色?你以为人人都是陆与江,会脑壳坏掉看上你?”
  其实他说错了,即使陆与江脑壳坏掉了,也不会看上我。
  我把箱子扔到壁橱里去,大喇喇倒在他舒服的大床上:“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就以为陆与江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好几秒钟没听到陈默的回答,我翻过身来看了看他,没想到他幽幽叹了口气:“你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可以和他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可以和他结婚,哪怕离婚了,还可以一直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己。
  没功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向。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馋涎滴滴嗒,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耸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的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不回家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刚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品味!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公司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那!”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借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我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是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
  晚上的时候迟非凡请我吃大餐,是我当年最喜欢的鱼翅捞饭,他现在当总监了,那个薪水高得,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气了,吃得满嘴生香心满意足:“姐夫,还是你对我最好。”
  迟非凡只是望着我的吃相,微微笑。
  吃完饭后我陪他去逛他和我姐的母校,晚上的校园十分安静,林荫成道,我们走在路灯下,听得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
  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金澄澄的,有无数蛾子绕着路灯飞舞,让我总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里面有首插曲叫《流光飞舞》。
  半冷半暖秋天,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我还是个小尾巴,跟在他和姐姐的后头,当着硕大的电灯炮。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
  连我都觉得十分唏嘘,何况是他呢?
  上车的时候他说:“一直想来母校看一看,可是又近乡情怯,谢谢你今天陪我来。”
  迟非凡一贯就是这样,说话彬彬有礼,待人熨贴妥当,不知道姐姐当年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淘汰他而选了陆与江。
  而且迟非凡开一部奥迪Q7,是我最喜欢的车,每次看汽车杂志我就垂涎它粗犷的线条,想像自己威风凛凛开着它冲锋在北五环上,一定很爽,可惜囊中羞涩,没想到迟非凡还与我有同好。不像陆与江,他倒是一个人就有三部车,不过除了奔驰就是悍马,俗得掉渣。
  结婚第二年我实在在家闷得慌,想让他给我买部小车子出去晃晃,还是在花前月下跟他绕着弯子说的呢,结果他把脸一冷,说:“家里有两个司机,你上哪儿去用得着自己开车?”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开口找他要东西,我剩下的自尊心已经不多了,只好省着点用。
  迟非凡看着我在车里东摸西摸,一幅垂涎欲滴的表情,于是问我:“要不要开着试试?”
  “啊?”我嗫嚅:“我没带驾照……”
  迟非凡还是眉头微挑,嘴角含笑,仿佛当年纵容我大吃快餐垃圾食品的样子:“偶尔小小的犯法,是种快乐!”
  好久没开过车了,摸着方向盘我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Q7啊,银色的Q7,在夜色中仿佛一只跃跃欲试的银豹,在引擎的低鸣声中我冲进滚滚的车流,加速,换档,超车,并线……
  风呼呼的从车窗外刮过,我没有看时速表,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多快,只知道一部部车被我超越,前方的路越来越明亮,在路灯下就像条橙色的带子,让人热血喷薄,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在环线上绕了整整一圈,夜深人静,车流稀少,而我开心得想要尖叫。
  真是快乐!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抛开了一切烦恼,就像整个人轻松的沐浴在夜风中,换档换到手软,好久没这样累过了,可是从心到身,都有一种愉悦的快感。
  最后他开着车送我回家去,我把陈默的地址告诉他,他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很高兴告诉他:“跟朋友一起,挺好一姐们儿。”
  话也没说错,我和陈默,从来是姐妹情深。
  “还没有交男朋友啊?你姐姐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替你担心的。”
  我笑不出来了,觉得心里发涩,如果姐姐知道我做的那些事情,她一定会气得从地底下跳起来,跟我断绝关系的吧?
  我就是这样卑鄙、无耻、自私的人。
  车子停在陈默楼下,我下车跟迟非凡道别,但他很有风度的要送我上楼,我觉得太晚了,怕陈默出来开门会把迟非凡吓一跳,所以婉言谢绝,正在我们互相客气的时候,花坛边的阴影里,忽然有小小的一芒红星,弹落出来。
  是烟头,就像朵流星,转瞬即逝,落入小区精巧的熊猫型垃圾箱里,我忽然有第六感似的,睁大了眼睛。
  陆与江。
  他大半个人仍旧隐在阴影里,可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他,何况还能看见他的半张脸。
  我突然手足发凉,胸口发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我很清楚知道他绝不会是好意在这里等我。
  果然,他慢慢从阴影中踱了出来,迟非凡也看到他了,一时没有认出是谁,所以有点莫明其妙,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想我一定站在那里跟木头似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迟先生。”陆与江整个人渐渐踱入路灯晕黄的光线中,倒显得很客气:“原来你回国了。”
  迟非凡不卑不亢:“陆先生,好久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四周气温急剧下降杀气腾腾秋意萧萧,明明如今还是盛夏啊?
  果然是情敌相见,格外眼红。
  我只觉得心里很难过,连姐姐都已经不在了,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脑中飞转,要不要打电话给陈默让他先下楼来救我?
  就让这对旧情敌去拿刀互砍吧!拼个你死我活好了……
  不过陈默如果下来,一看到陆与江,说不定重色轻友,立马把救我的事忘诸脑后。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看到陆与江回头冲我一笑。
  我心中突然警铃大作,这混蛋鲜少给我好颜色看,更甭提笑了。结婚三年我就没看到他笑过几回,今天这一笑,一定大有文章。
  果然,我看他转过头去,听到他清清楚楚的说:“迟先生,还是得谢谢你,谢谢你送我前妻回来。”
  我倒抽一口凉气。
  “前妻?”素来温文尔雅的迟非凡,突然咬牙切齿,连眼睛都红了。
  “你怎么对得起她?”迟非凡咆哮着朝陆与江冲过去,狠狠就挥出一拳:“你怎么对得起!”
  我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陆与江估计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竟然结结实实挨了一拳。挨了这一下之后,这混蛋二十几年的散打可没有白学,不等迟非凡第二拳挥到,已经扣住迟非凡的手腕用力向右一折。迟非凡还想跟他扭打,哪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之后就只能挨打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混蛋竟然如此欺人!
  我死活拉不开他,一拉他就把我甩到一边去了,实力相差太远,眼看陆与江又是狠狠一拳,我眼一闭就扑上去,以小燕子护住紫薇的大义凛然,张开双臂仰面大叫:“住手!你要再打,就先打死我好了!”
  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他的拳头堪堪离我的鼻尖还有不到三公分,说停就停,果然是高手。
  就在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刚才迟非凡一拳把他眼眶都打青了,竟然成了半只熊猫眼。
  平常他的样子实在是道貌岸然,骤然看到他变成熊猫眼,真是太滑稽了,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从来没碰到过他半根头发,每次都是我输得一塌糊涂,今天迟非凡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他看着我,终于慢慢垂下拳头,可是狠狠看着我。
  我向来比他更凶,恶狠狠瞪回去。
  大约有两秒钟,我觉得陆与江没准会朝我扔飞刀,嗖嗖地把我戳成千窟万洞。
  幸好他手边没飞刀,所以他只是恶狠狠的看着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嘛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打不赢他。”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的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哎哟,真是……”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自己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源源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的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挤地铁,意气风发挤电梯,意气风发刷卡,意气风发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晴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篷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日本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我不知道迟非凡在玩什么,我采取驼鸟政策,老老实实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听不闻不看,就像那束玫瑰花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周围那些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不存在。连林心扉都几次有意无意逛到我座位前来,对我欲语又止。而我眼观鼻鼻观心,以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态度工作,把所有的文件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所有该发的通知发下去,该清的库存清清楚,把采购单核对了一遍,甚至还破天荒地自己动手把电脑杀了毒清理了磁盘碎片。
  好容易熬到下班,拎着包我嗖一声,就撒丫子跑了。
  我忘了一件事,如果说我是孙悟空,那么迟非凡和陆与江一样,是属于如来佛那个档次的。
  最后我被迟非凡拦在公司楼下,众目睽睽之下问我:“坐我的车吧,你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今天也让给你来开好了。”
  同事们正在陆续下班,谁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但我明明觉得空气正在诡异的扭曲,好可怕的磁场。
  我大声说:“我没带驾照。”
  “那就还是我来开吧。”他很自然拖起我的手,就像牵着个小朋友:“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饭。”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的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嘛?”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以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迟非凡我一样琢磨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作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的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的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有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认真要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么?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
  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簿上,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房东不干,死活非要我出示本地户口。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风雨无阻会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有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我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我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我若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呆若木石。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
  我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吓得我只差魂飞魄散。
  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大约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扯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脱我衣服干嘛?”
  “干嘛?”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小区监控录像还有我爬阳台的镜头呢。
  法院会不会判我谋杀亲夫?
  呸呸!
  明明是前夫!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稍做检查,立马忙活开了:“并发肺炎,怎么才送来啊?你这当老婆的,怎么跟没事人儿似的,老公都烧成这样了,还不知道往医院送?”
  训得我跟孙子似的,只能唯唯喏喏,不敢辩白。
  最后他从急诊转到住院部,我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打电话。
  我多聪明的人啊,临走都没忘捎上他钱包,不然哪有钱付押金。不过他还在病床上打着点滴,钱包要随便塞回他兜里,医院里出入人杂,他又还烧得昏昏沉沉的,回头这钱包被人掏了,我岂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大好的周末,我干嘛要在医院里陪着病人,他又不是我什么人。
  所以我打给他的私人秘书,让她来医院安排护理啊陪护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等她到了,我就可以走了。
  没想到美女秘书来了,老太太竟然也来了。
  原来美女秘书一听说这事,撂下我的电话就立马打电话向老太太汇报,老太太一听儿子肺炎,急得直奔医院来了。
  老太太素来不喜欢我,当年我死乞白赖的要嫁她儿子,她当然不喜欢我。不过我跟陆与江结婚后,老太太也没说过我半句坏话,就冲这点我也得尊重她老人家。
  所以我恭恭敬敬站起来,叫了声“伯母”。
  没想到这两个字把老太太气得直哆嗦,那眼神,嗖嗖的跟刀子似的,只差没在我身上剜一个透明窟窿:“你叫我什么?”
  完了!
  坏事了!
  我忘了陆与江特意嘱咐过,我们离婚这事得先瞒着他妈,因为老太太思想传统,而且有高血压心脏病,怕她气出什么三长两短来。那是今年过春节,陆与江要我陪他回家吃饭去,在老太太面前继续扮演恩爱夫妻,陆与江说:“我得缓缓儿告诉我妈。”
  我怎么知道他缓了大半年,还没告诉老太太呢?
  我还愣在那儿有点不知所措,病床上的陆与江倒醒了,声音虚弱,叫了声“妈”。
  老太太立马丢下我,奔过去拉起儿子的手:“你瞧瞧你,叫你平常注意身体,怎么搞成这样。”
  陆与江抬起眼皮,瞥了我一眼:“你怎么把妈都惊动了?”
  跟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还有气无力,一冲我发脾气就中气十足,我是招谁惹谁了,还是前辈子欠他的?
  我张了张嘴就要跟他卯上,结果看到他正拼命朝我使眼色,目光里竟然是——哀求?我还没见过陆与江有求人的时候呢,顿时心中一乐,脸上却做出十分委屈的样子,嘀咕:“我这不是慌了手脚吗……”
  “你们年轻人,就是没一点儿主心骨。”老太太又狠狠瞪了我一眼:“发烧怎么不早点送到医院来?”
  我振振有词的跟老太太告刁状:“我早就让他来了,他就是不肯来。要不是我把他从床上硬拖起来,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病床上的陆与江一定很想掐死我,因为我看他正狠狠瞪着我,我仰起脸当没看到,反正我又没说假话。
  “这孩子,跟他爸爸一德性,总觉得自己身体好,抗得住。”提到前年因癌症去世的公公,老太太就真伤心了:“你就不替我们娘俩儿想想,一点也不爱惜自己,那钱是挣得完的吗?”
  太好了,虽然站得我脚板心都疼了,可是听着老太太在病房里数落陆与江,而他连句嘴都不敢回,还是值回票价啊!
  最后我送老太太出去,老太太还表扬我了:“好孩子,别看与江他平常在外头有模有样,其实他是着三不着四的,你要多看着他点儿,不要让他由着性子胡来。”
  我胡乱点头敷衍着老太太,唉,让我看着陆与江,给把尚方宝剑也没用。
  我回病房里陆与江精神已经好多了,他问我:“老太太说什么了?”
  我冲他扮鬼脸:“就不告诉你。”
  反正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又不能爬起来把我怎么样,所以我小人得志,胆儿也大了,心也宽了,连呼吸都觉得空气新鲜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我:“那你要户口本干吗?”
  哦!
  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正事,亏得他烧成那样,还记得我找他要户口本。但我也不想告诉他实话:“你管我干吗?”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上弯,无声的冷笑。我看到他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觉得讨厌,每次他自以为是,或者抓到我什么把柄的时候,他就会这样阴阳怪气的冷笑。我真不该把他送医院来,哪怕他在家烧傻了,关我屁事。我就是那农夫,把冻僵的毒蛇捂暖了,然后它立马就会回过头来,咬我一口。
  “你要跟人结婚吧?”他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令我觉得讨厌:“动作挺快的啊,是不是迟非凡?”
  我都被他这句话说懵了,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我都没想到户口本还有另一个用途,那就是结婚登记。不过我气急败坏,使劲挤出一脸甜蜜的笑容:“是啊,我跟谁结婚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你把户口本给我就行了。”
  他冷冷的看着我,就像我是一条蛇,或者是什么别的动物,既丑陋又恶心的那种,一脸的嫌恶。
  我还没嫌弃他呢!
  烧得跟块热乎乎的铁板似的,还要我给他换衣服。
  “你就急成这样啊?”他非常幸灾乐祸的说:“户口本丢了,你要着急的话,自己上公安局补办去。”
  打死我也不信户口本丢了,况且真要是补办,那根本不是十天半月的事了,房子就租不成了。我一急就气着了:“你这人怎么回事你?你存心不想见我好过是不是?”
  我一生气,他反而就高兴:“我就是存心不让你好过。”
  妈的!
  我又要骂人了:“你丫不看刚才我替你在老太太面前圆场,也得看我辛辛苦苦把你弄到医院来,你怎么一点良心都没有?”
  “良心?”他咄咄逼人:“你有良心吗?”
  我突然就颓了。
  我没有,姐姐对我那么好,她一死,我就挖空心思勾引陆与江。
  而陆与江明明不喜欢我,我还逼着他娶我。
  我低着头推开病房的门,默默的走了。
  我在医院门口拦了个的士,上车后才给房东打电话:“师傅,那房子我不租了,不好意思啊。”
  我宁可租间地下室住去,也不要再回去面对陆与江的那张脸。
  搬家的时候陈默去给我帮忙,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好了,陈默心细,悄悄问我:“这得上公共厕所去,你习惯吗?”
  “这不是暂时凑和一下吗?等我找着好的房子再搬。”我指着窗子外的葫芦架给他看:“你瞧,二环以内,推窗见绿,上哪儿找这样的房子去?”
  倒把陈默给逗得噗一声笑了。
  在外边吃过晚饭,我一个人遛达回胡同去,老远看到胡同口停着部好车,银色的Q7,真是好车。
  某个人靠在车旁,还真是一表人才。
  让我想起来老早以前有个后妈写的小言,里面男主就是靠在迈巴赫上,站得那个叫玉树临风。
  有机会应该搞部迈巴赫来让迟非凡靠靠,不过那车太贵了,估计迟非凡舍不得买,除非像陆与江那种剥削阶级资本家还差不多。
  迟非凡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文尔雅:“怎么搬家也不说一声,我来给你帮忙。”
  我知道是陈默出卖了我,陈默素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和我一样,对帅哥没多少免疫力。
  迟非凡陪我在胡同里走着,夏天的尾声,已经快到这城市最美的一个季节,凉风习习,空气里已经有了秋天的气息。
  我听到槐树上依稀还有蝉声。
  这只蝉一定很孤单,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躲过天敌躲过鸟儿,爬到树上唱歌三天。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的打招呼,有得寒喧,从大爷大妈一直问侯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苦愁眉脸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挑花了眼。”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和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下,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口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么?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的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

宅宅2009-03-26 10:55:14
现在还在流行意淫小说?看两行就看不下去了。
跳舞的尘埃2009-03-26 12:55:47
YY的好也成啊!还行。
phantom062009-03-26 13:24:38
萝卜青菜, 各有所爱, 既不是一家人, 就别进这个门了.
乌兰2009-03-26 13:54:05
现在特喜欢看有怀孕生产情节的,很好很好
skiiiiiii2009-03-26 14:13:25
Poor people at least can dream
爱到荼蘼2009-03-26 14:38:55
我觉得不错啊,和以前匪大的风格不太一样
seemoon2009-03-26 18:28:35
晕S,匪大啥时开始写这么垃圾的文字了
乌兰2009-03-27 12:26:37
S丫头,你就不能说两句好听的,让玫瑰姐姐高兴点
WQ_黄玫瑰2009-03-27 17:03:11
其实这篇我没看过,是匪大第一部大团圆作品,又出了书
花木南2009-03-27 17:12:12
开头看看当消遣,结局绝对无聊,很失望
老蛮2009-03-27 18:05:58
不可否认匪在感情和心理描写上很擅长,可是情节上就太垃圾了。
seemoon2009-03-27 20:27:51
搬书的JJ无论如何都是要谢的
sophie20462009-03-28 23:31:56
很好很有趣。通篇充满自我吐槽。至于情节垃圾?认真你就输了
biboweilan2009-03-29 09:29:56
呵呵,可惜她的文笔了
跳舞的尘埃2009-03-29 16:12:43
其实我觉得也没啥可惜的。通俗读物的作者,没有成大家的底气。
zhl6292009-04-02 09:44:41
same here!匪大啥时开始写这么垃圾的文字了
0530982009-04-02 14:39:28
THIS ONE IS NOT GOOD AS BEFORE. THE STYLE IS NOT LIKE HERS AT AL
buringsnow2009-04-02 14:59:44
回复:匪我思存:景年知几时
没有尾巴的猫2009-04-09 05:25:31
请问墨尔本华人驾车教练一般是如何收费,有人给我报价套餐$700,16堂课(45mins一堂),我感觉有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