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一城2009-02-03 02:58:31
楔子

又是一年的雨季到来,中午还好好的太阳,放学时间,太阳就被逐渐堆积起来的灰黑色云片埋葬了,光线不停的淡下去,天黑的好象用了墨汁给涂了一层,符合路云考完外语后的心境,今后谁要是再告诉她女生的语言天分高,路云就跟谁急,天上的墨汁一定是抹的太多,就一滴一滴的落下来,下雨了,雨点成线,继而扯天扯地,一匹白练样的倾泻。路云从第一个雨点下来的时候就在书包里翻雨伞,没有,又丢了,这不能怪我,路云想,雨季嘛,掉伞天,雨急风大,浑身上下顷刻湿透,路云慌张张的跑去一棵大树下躲雨。

其实,树下和街道都差不多,雨箭打在背上脸上刺痛,阵雨,忍忍会过去的,路云狼狈的站在树下,发誓以后都不敢再把伞弄丢了。不远处有个瘦高男孩子,撑把旧伞,劲雨里走的步履安然。路云现在妒忌一切有伞的人,哪怕是旧的,有烂伞遮头胜过树下躲雨。很突然的,那个男孩子停在路云面前,隔了密密的雨帘,暗淡天色里,路云看不清楚他的脸,他似乎说了句什么?远处雷声隆隆,听不清楚,然后递伞给路云,变得没有烂伞遮头了。路云不明其意,他是想把伞借给自己吗?迟疑在那里不动,那把伞在眼前晃晃,后来,就被放到地上,男孩子走了。那~~~是借给自己的了?路云不再犹豫,撑伞回家,真的是把烂伞,外面大雨,里面小雨,但路云却对救自己于雷雨天气男孩子感激不尽。后来想了半天,没想起来,那人长什么样子?穿的是校服吗?那要怎么还伞给他?

之后许多天,路云想还伞给人家,等在路边曾经躲雨的树下,发现,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应该还给什么人。再之后,旧伞,雨季,宁可淋湿自己也借伞给路云的书生,被编织成一束温暖的记忆,藏在一只叫青春的盒子里。许多年许多年后想起,敲敲当年那份如玻璃一样透明的浪漫,好象随时都会裂开,泻一地的晶莹。


第一章

怡和医院的林荫路,早春晨间的阳光从叶缝温柔清淡的洒下来,路边的蔷薇篱笆花叶交织,翠绿粉白嫣红,程旭和庄子游喝着豆浆,大口小口的打扫掉最后一块热腾腾的葱油饼,比较没气质的边吃早餐边聊。

程旭说:“后天下午我去相亲。”

“相亲哦,”子游睁大眼睛,“还真土,我们医院的漂亮姑娘都很哈你的,干嘛要去相亲?再说你以前都不肯相亲这次怎么肯了?”

“对啊,是这样,我们主任做媒的。”程旭有点紧张。

子游八卦,“那位小姐是工作还是赋闲在家?”

“工作,在幼稚园当老师。”

“漂亮不漂亮?”
程旭脸红,连耳朵都热,“漂亮。”

“品性如何?”

“嗯,很好,”程旭脸更红,抗议,“罗嗦诶你。”

子游咧嘴大笑。

程旭年龄不算大,28岁,还没老到需要相亲的年龄,他并不喜欢相亲,这次愿意相亲,只因为那个女孩是路云。如果可以,程旭愿意用比相亲更自然点的方式认识她,不过,相亲应该是个正式点的方式,反正,这是个机会,老天给的机会,程旭只想牢牢把握,不愿放弃。

顺着林荫路走,就拐进去儿科,子游是儿科大夫,程旭是胸外的医生,程旭每日上班前下班后经常绕路走儿科一圈,一来,方便找子游,二来,可以见到许多可爱的小朋友,程旭喜欢小孩子,尤其是看小孩子们的眼睛,一朵花里看世界,孩子的眼里看天堂,程旭基本上属于儿科的专属义工,因为他要看天堂。

迎面过来妇科的医生李素渔,苍白瘦小少言寡语的女人,她很安静,安静到经常被人忽略,程旭很尊敬她,因为李素渔丈夫出国多年,她独自照顾儿子过活,是个好母亲。想到守寡多年把自己和姐姐抚养成人的母亲,程旭愿意尊重所有的母亲,老远招呼素渔,“早上好,渔姐。”李素渔对他温和的笑笑,与子游冷淡的颔首。

怡和医院都知道,儿内的庄医生与胸外的程医生私交甚笃,与妇科李医生不和,庄和李几乎不讲话的。据怡和内部传说,原因是庄医生刚参加工作那年,新生儿护理室的一名早产的小宝宝皮下出现肿硬,体温降低,情况严重,虽然后来有惊无险,但是孩子的父母十分不高兴,责备儿科的医生不尽责,当时庄医生在主任面前没说什么,后来却找到在妇科的素渔,说转来儿科的病例没有写这个婴儿出生后有过窒息的状况,李素渔却说是庄子游推卸责任,明明是儿科的护士疏忽了暖箱的温度,造成孩子的皮下肿硬。

当时子游据理力争,后来查实确实是妇科的责任,李素渔无话可说,向子游道歉,不过之后两人不睦,冷淡异常,怡和只要是有什么活动,比如看电影和聚餐联欢之类的,一定十分体贴的把他们的位置分开来。曾经有次,工会疏忽,聚餐时候庄李相邻而坐,同桌共食,两人竟死不相往来的无交谈到底,幸亏李素渔的独子龙龙坐在两人中间,子游偶尔逗逗龙龙,否则温度低到结冰。

程旭常劝说,“子游,从我进医院那天你和李医生就这么别扭,可以不要这么别扭吗?你大男人不能大方点?主动和人家打个招呼啦。”子游淡然微笑,从不做回应。

怡和大堂的广播寻人,找的就是程旭,胸外紧急手术,程旭喝掉最后口豆浆,把胶袋丢给子游,意思是你帮忙丢掉,疾步奔走,当医生啊,吃肥了,跑瘦了。

医大附属医院的神经外科,谢明宇下班,换下制服着便装。有同事过来约晚上打桥牌,明宇欣然答应,揶揄人家,“你输了不要不高兴哦。”他说话声音不大,从不高声喧哗也不喜欢别人大了嗓门嚷嚷。
同事边换制服边回他一句,“不高兴也正常的啊,知道你牌品好,从来不会不高兴。”

明宇不会不高兴,桥牌,象棋,麻将,桌球,跳舞,唱K,乃至高尔夫之类所有的消闲的方式他都手到擒来,玩的颇好,不过他不会痴迷,如果不能全情投入,就不会浪费喜怒哀乐,自然心平气和,比他人好风度。

穿着合体高贵的黑西装,明宇拎着他的全皮公文包站在电梯口等电梯,医大附院有闲人统计,谢医生上班或下班的时间内,电梯超载的几率会比平时高,因为总有护士小姐忍不住找机会同行一段路,看看谢医生打理到比广告模特还顺滑的栗色碎发,浓密整齐无一丝杂乱的长眉和漂亮到另人窒息的大眼睛。

如果医大附院的护士知道后天谢医生就去相亲,一定全晕倒不可,这样出色的男人也沦落到去相亲,人生真是无望。明宇却愿意相亲,有点时间做什么不好,拿来玩邂逅,一见钟情,再卿卿我我或者吵架分手又哭着和好的游戏实在不能忍受,他只想简单点,方便点,找个家境清白温柔贤淑听话些的女孩子当老婆,不计较对方是不是草包,反正女人大多是草包,不是草包的就是魔鬼,全当自己有经天纬地之才,那点心眼不过是拿来算计男人,要来何用?

出大堂遇到院长,明宇上前,谦和礼貌的与之寒暄。院长朗笑,“有些日子没见令尊令堂,一向可好?”

“好,劳您惦记,最近家母还有提到,说买了幅民国时期的好字,想请院长来家里欣赏,院长有时间吗?”

“当然,我还要登门去向你道谢哪,上次那起小纠纷多亏你出面去劝,要不还真是麻烦。”

“哪里,应该的,医院的事情就是大家的事情。”明宇深明处世之道,在长辈和上级面前从不居功。

院长提起的小纠纷是有个太太前来验孕,当时检验的结果看反应是阳性,那位太太就回妇科做人流手术,却发现根本没有怀孕,本来,做手术前是应该做B超检查的,偏那天妇科的医生漏了这道手续,那位太太白遭了罪自不肯善罢甘休,闹将起来,于是妇科把责任推到检验科,检验科又推回妇科,最后那位太太一怒扬言要去法院打官司,是明宇上去劝解,不急不恼的谈了会儿,最后只是医院赔偿了些费用了结。见院长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讲,明宇只笑不语,其实,如果不是因为检验室的当事检验员是院长的亲戚,明宇绝不会插手这件事情,现在看结果是好的。殷勤陪伴院长到电梯口,送他进去,明宇加一句,“院长,真的是小事情,不必介怀。”

早晨的阳光清新温暖,路云在自家阳台装满泥土的木箱子里撒了些葵花子,兄长路野在旁边预言,“会不会和去年一样,只长叶子不开花?”

“不会,我会在夏天看到它开花,秋天吃到葵花子。”

“这只是你单纯的梦想,”路野撇嘴,“除了这个还有别的梦想吗?”

“有,”路云来劲了,“我希望拥有一朵传说中的七色花,我拈下朵花瓣,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比如我要N多的漫画和日剧,我眨眨眼睛就可以去南极旅行,还有,我希望可以变成个稻草人,每天无忧无虑的晒着太阳,哥,我的梦想都好大。”

路野沉吟,一般情况来说,梦想就是很难很难根本无法实现的愿望,肯定,“妹子,你的梦想比较象梦想,你有做梦的天分。”

“哥,你的梦想呢?”

路野说的铿锵有力,“我要找个好女人来结婚。”

想想兄长的现况,路云笑,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憋着没太大声,怕惊动里面的爹娘,伸手把他的短发揉乱,确定,“哥,你的梦想也很大,和我一般有做梦的天分。”

餐厅那边,路家二老吃早点,路爸问路妈,“昨晚小野几点回来的?”
“十二点半,算早的。”
“还在和那个非洲小姐交往吗?”
“不是,换了韩国的。”
路爸嘘口气,分辨不出是乐或不乐,道,“总算外交回亚洲。”

路家两个孩子认真讲,完全是安分守法的大大良民,只不过父母要求儿女,单纯的做良民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小女儿路云比较乖巧,可是二十出头的女生仍每日对牢卡通度日。她晚上不睡,路妈亲眼见到女儿对着动漫故事里的一只死掉的流浪狗伤心不已。她早上不起,一定要人千呼万唤才能醒的。

路云十分迷糊,她可以记得住宫崎竣和柴门文漫画里所有人物的名字,但是从来不记得自己出门前带的把新伞丢去了哪里,买杂志拿了杂志忘记拿找零,又或者拿了找零又忘了杂志的事情不胜枚举,不是熟人她不记得人家的相貌。

除此外,她不会做家务,帮忙打个鸡蛋蛋壳在碗里能吃的部分在垃圾袋里,路云还不通人情世故,想什么都一派天真,她甚至认为混黑社会是件可以很浪漫的事情,有次路妈亲耳听到她和兄长商量,如果进黑社会公司当会计,有没有可能和喋血江湖的黑社会老大发展出难忘的恋情,上帝知道,这个女儿活的象场灾难,简直是让人~`~忍无可忍,不过,和大少爷路野相比,女儿的忍无可忍显得可以一忍再忍。

路野本来在航空公司做地勤的,不坏的工作,还出国进修了两年,可他老大放着大好前程不要跑去开健身房,嫌朝九晚五的工作太闷。其实,如果只是开个健身房也就算了,最要命的是他什么样的女朋友都有,当然,路家人觉得,这也不能全怪路野,他的健身房离大学很近,生意火暴,有太多机会认识不同国家的女孩,最主要的是,儿子实在是~~阳光帅哥,呵呵~~值得骄傲,自然有大票女人趋之若骛,问题是儿子不能因此不加选择,照单全收。

终于,有一日, 路妈妈在街上见路野和一个红头发的女子亲密的喝可乐,惊的几乎晕厥,回家就打电话招回儿子谈判:“你给我离那红发女妖远一点。”

路野很痛快的答应:“好啊。妈,您别生气。”

几天后就来一金发碧眼的漂亮小姐到家里吃饭。路家二老想,儿子不是在和家里人作对吧?咬牙忍住没提反对意见,可没多长时间,路野换了个黑皮肤的高挑美女,连路云都看不下去。问哥哥:“到底哪个是你女朋友?”

路野认真的说:“都是。”

“我是问哪个有可能成为我嫂子?”

路野还是很认真的说:“都有可能。”

路云倒死,爸妈那么传统,应该没可能接受洋媳妇,路野也知道,所以他告诉妹妹:“如果我认定了,爸妈反对的话我就闹家庭革命。”

路云见哥哥说的跟真的似的又觉好笑:“你是想怎样?打算情奔天涯?”

“我会那么土?”路野自信满满,阳光在他身上闪闪烁烁。

路野的女朋友,换的如同喝美酒,一杯一杯又一杯,喝完还有再一杯,路爸说,儿子绝对有条件组个八国联军女兵团。路妈妈很怕儿子哪天娶个洋媳妇回家,影响路家后代纯正的中国血统,自此开始对儿子绝望,虽然路野依然孝顺,每天早上风雨无阻的跑步去给家里买新鲜的豆浆牛奶回来,仍不能弥补路妈妈心里的大窟窿,所以路家二老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路云身上。是,女儿看起来是不够可靠,白痴了点,少个性了点,色彩稚嫩了点,胜在温婉娇憨,清秀可人,饶是不够出色,他们也要女儿嫁个品学兼优的青年才俊方可放心。行动起来,很快的,路家二老一次给女儿张罗了两个青年才俊,

用完早餐,收拾好碗筷,路野已经出门,路爸出去散步,路妈和女儿商量:“云云,你表姨妈的小叔子的小姨子的婆婆的侄子给你介绍个朋友,怎么样?反正礼拜天你闲着也是闲着,去玩玩也好,我给你约了后天,你表姨妈会陪你去的。”

路云还没消化掉那一表三千里的关系,听到那个“玩玩”更是受惊吓,玩玩?会有人觉得相亲好玩吗?本能的反对,但接触到爹娘那满含希望的目光,只好把挤到舌尖的话咽回肚子里[/b][/size]

第二章
章节简介:
  没人可以在知道自己被推去市场贩卖以后心情会好,所以路云郁闷的有理,她即将相亲,与被拉去贩卖待价而沽有何区别?…

没人可以在知道自己被推去市场贩卖以后心情会好,所以路云郁闷的有理,她即将相亲,与被拉去贩卖待价而沽有何区别?约了死党宋小令去吃冰果,早些出门,骑单车在街上闲晃,但是,已经晃了几圈,为什么就找不到常光顾的那家书店?鬼打墙啊~~~

程旭刚去附近的贫民区义诊出来。所以义诊,到不是他有多高尚,曾经,程旭在那片贫民区住了蛮多年,搬出来后偶尔会回去看看旧朋友。义诊的好处很多,可以多接触病例,可以帮助人,可以让自己快乐。走的有点冒汗,买瓶水,回头,就看到路云,不意外,反正,不是第一次遇到她,在这个城市,他与她,或多或少,或长或短的,常常遇见,在街道边,公车站,地铁里,电影院,他赶着去打工她忙着系鞋带,他忙着应付考试她笑哈哈的啃根烤玉米,他忙于应付生计,她总是闲里有闲,这个年月,为什么有人可以象她这么闲?还有~~那么~~甜??!

春日的太阳暖洋洋的,风柔软软的,程旭站在街边,看路云,不用担心她会发现,老天爷制造她的时候没给她第六感。这是她来回骑的第四圈,找什么啊,不长的街道,无论找什么找了四圈也该找到了,单车再次掠到程旭身边,这次停下,路云喘着气,问这位身材瘦高的男性公民,“对不起,打扰一下,三联书社搬家了吗?怎么没见到了呢?”

程旭惊诧的半挑眉毛?渔夫冒下一双眼睛晶亮的盯着路云,不会吧,就是找三联书社?路云有点尴尬,不管,继续追问,“搬了吗?三联搬了吗?搬去哪里了?”

她还真不是普通的白痴啊,程旭笑,露一口整齐漂亮到让男人女人都嫉妒的白牙齿,脸上两个浅浅的笑涡若隐若现,指指路云旁边那家店:“找三联书店啊,在那里,你身边就是,没搬家。”

真离谱,路云抬头看见那块蓝白两色的招牌端端正正的在旁边挂着,那为什么自己刚才一直没看到?是了,今天在店门口摆了块超大的促销牌子,写了花花绿绿的优惠条件,跟平时的样子有点不一样,所以就~~不好辨认。

路云不好意思,道谢:“谢谢你,我刚才没看清楚。”

“不客气。”程旭看看路云:“你找书店找很久?”路云脸红,真的蛮丢脸的。

对街有人叫“到不了,到不了----”是死党小令,路云扔了单车过去,“叫那么大声干嘛?大街上诶。”

小令亲密的搂着她,“去吃冰?”

路云同意,“去吃冰。”

程旭原地没动,眼见着两个女孩子走掉,丢辆单车在路边,无奈,帮忙推到书店边上,下了钥匙,是一大串钥匙,给三联的伙计,一个打工的学生,伙计认识路云的,这个世界认识路云的人比路云认识的人多,因路云没心的。程旭交代伙计,“车和车钥匙请保管好,路小姐的,下次见了她给她,说不定等等会来找。”

三联的伙计答应着,嘀咕句,“路小姐应该配个助理。”

冰果不错,价钱公道,口味独特,路云边吃就边诉苦,将明天相亲的事情告诉了小令。玻璃碗里最后一颗草莓被路云挖进嘴里,满足的呼口长气,跟死党说:“你说怎么办呢?我不能不去,可就这样去又很不甘心。”

小令好言相劝:“行了,不要这么闷,有机会多认识几个朋友也不错。要不这样,我们今晚去唱K,如果你运气好碰到个顺眼的,明天就不用去相亲了。”

“这是什么办法?”路云苦恼:“你是自己想去K歌找人陪吧,还要卖人情说是为了我。”

小令坏坏的笑:“那你去不去啊?”

路云眨巴眨巴眼睛:“去!”

吃完冰果出来,路云终于记得找单车,小令奇怪:“你跟我来的时候没骑单车啊,不是走路的吗?”

“可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是骑了单车的。”路云挠头,突的记起自己一直锍嫡胰??樯绲模?欢ò殉刀?诼繁吡耍?プ⌒×钔?嘏埽?裨梗骸岸际悄愫ξ遥?饬镜コ翟俣?褪堑谖辶玖耍?陕锊话镂叶⒆诺悖俊?br
/>
路云的单车没丢,好好的锁在三联书社门口,书社的伙计拿钥匙给路云:“路小姐,你钥匙在这里,一位个头高高戴帽子的先生交给我的,说你可能会回来找车,让我帮你看着。”

是那个渔夫帽吗?路云想到渔夫帽下有两个酒涡的笑脸和一口雪白的牙齿,暗自庆幸,真是遇到了个好人。小令喘息稍定,跟着八卦,“什么个头高高戴帽子的先生?什么样子的?喂,不了,艳遇吗?”

路云哭笑不得:“艳遇?还撞鬼咧,走了啦。”

宋小令名如其人,清秀,伶俐,站在那里,不说不动是道好风景,“一川枫叶,两岸芦花”小令狂爱K歌,在她唱歌的时候,是另阕小令,“惊起一滩鸥鹭。”晚上,路云依约陪小令K歌,小令要唱老歌《忘不了》,路云头皮开始发麻,劝:“来段别的吧。”

小令笑嘻嘻的:“那我来《到不了》?”

路云头皮更麻:“那还是《忘不了》吧。”

小令去唱,路云在下面听,尽量缩起来听,也知道这样挺对不起死党的,不过谁让她唱歌难听呢?所以路云绝不会把自己最喜欢的那曲《到不了》给她唱。记得读书的时候,爱唱歌却一直唱不好的小令喜欢上老歌《忘不了》,躲在宿舍的被窝里跟路云哼哼唧唧:“我要给自己取个外号叫忘不了,云云,怎样,好不好?”

路云眼睛盯着李碧华的小说《霸王别姬》,随口答应:“好啊,你要是忘不了,我就到不了。”

只是随口说的,没放在心上,小令的绰号也没怎么叫响。可有天,两人无意中听无线电,发现有首歌叫《到不了》,不由得大奇,两人都喜欢这个歌曲,路云简直就把她当成是写给自己的,小令早就忘了自己的绰号是忘不了,跟路云抢到不了的名头,路云不肯,小令心内计较,干脆把到不了的绰号帖在路云的床头上,自此,路云的绰号到不了就传开了。那是在学生时代的趣事,现在出来工作,除了有幸仍然在一起的宋小令,没人知道路云的绰号是到不了,想来也觉遗憾。

小令还在唱,一曲适合柔声细诉的情歌,被她唱得气壮山河,该回肠荡气的地方声嘶力竭,该缠绵悱恻的段落她咬牙切齿,其实小令适合去吼摇滚,唱摇滚不怕跑调。小令一曲即毕,底下嘘声四起,路云乐哈哈的落力鼓掌,顺便对小令说:“我鼓掌因为我虚伪,你唱的暴难听。”

小令嗔怪,正要发作,听又阵掌声传来,邻座一个长发男孩子对着小令鼓掌微笑。小令和路云惊讶,不明状况,只好装斯文的跟人家点点头,坐下喝饮料。路云拿过点歌的簿子:“我来点,要不要我们合唱黄大炜的《秋天1949》?”

“黄大炜的歌?适合女孩子唱吗?”旁边有人插话。路云和小令抬头,见邻座的长发男生拿了他那杯柠檬茶不请自来坐到这一桌,他有眉梢眼底带着浓浓的书卷气,象正在读书的学生,可神色间又有着见惯名利的淡定,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庄子游,职业是医生。”然后看着小令,“刚才听你唱歌很是感动,现在很少见人唱歌这样投入了,所以忍不住过来说话,真抱歉,太冒昧了。”

路云觉得是太冒昧,小令却两眼生光,对着庄子游:“你也认为唱歌是需要投入的对吧?如果不投入就不好玩嘛。”

庄子游笑得温和谦逊,用他那好听的男中音说“当然,无论做什么,都要投入才有乐趣,唱K也一样的。”

“就是就是---”小令拼命点头附和,路云猜测,小令根本没觉得这个长发的庄子游冒昧,或者说她喜欢他的冒昧,简直是K歌K出知音来了,记得小令以前说最讨厌长发的男孩子,可她样子好像一点都不讨厌庄子游,看来长发长在什么样的男孩子头上比较讨人喜欢是不一样的。

小令笑的甜甜的跟子游介绍:“这是我朋友路云,我叫宋小令。”

庄子游摸着下巴,黑亮的眼睛专注的盯着小令,嘴里重复:“宋小令?怎么写?”

路云见小令手在空气里乱比划,说:“就是大小的小,命令的令。”

子游赞:“真是好名字,你是哪首小令?相见处,晚晴天,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路云心念,这是有意现?料不到自己的老友跟着一起现,听小令:“不对,我是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

路云倒死,这两人一来一去,根本忘了旁边还有别人在,原来K歌真的可以遇到顺眼的,不过顺的不是第二天要去相亲的路云的眼,路云心里叹气,明天,我还是要去相亲的。

庄子游也上去唱歌,是老的粤语歌曲《情人》。“天,他唱的真好。”小令喃喃自语,眼珠瞬也不瞬的盯着子游看。路云也叹,是真的很好,音色委婉自如,纯净如银,还很有感情,不是很浓重的,含蓄,内敛,却动人。最重要的是,这歌这人单彻底的征服了宋小令。

路云暗里跟小令说:“我献曲《征服》给你好不好?”小令脸红

无论路云如何不愿意,还是准备好去相亲,一大早闷闷的喝豆浆吃油条,路野趁老妈不注意,偷问妹妹:“你真答应去了?为什么不反对,相到的和遇到的感觉差很多。”

路云给了哥哥一个大白眼,“真是,还问,不都是因为你?”

“关我什么事?不想去就不要去嘛。”路野没半点内疚。

路老爷子的眼睛从报纸里拔出来横了儿子一眼,路野噤声,低头啃烧饼。路妈妈给女儿拿烫好的衣服来,顺便叮嘱:“对方是个好小伙子,生的俊俏,人也上进,在医大附属医院做事,正忙着出国读博士,你说话可要仔细点。”喝口豆浆想想,又语重心长:“云云,你见人家怎么讲?先给我打个草稿。”

路云心里更是堵,气不顺,张口胡来:“俺叫程咬金,二十八未婚。”

路野一口豆浆差点喷出来,勉强咽下去,俊秀的面孔刚浮出笑容来,抬头见爹妈山雨欲来的神色马上又把咧开的嘴角收归原位,取纸巾抹抹嘴:“呃,我吃饱了,去开工,爸妈,先走了。”走前给妹妹打个眼色。

路老爷子放下手里的报纸,叹口气,开导女儿:“云云,不要未吃先嫌,对相亲抱有成见,相亲最大的优点是它可以免去让你认识乱七八糟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少走些弯路。相信没人喜欢歪瓜劣枣,我们给你挑的人一定不会不好,怎么说不能自己孩子受委屈是不?"

路妈妈还打比方:“自由认识和相亲认识就好象到菜市场买东西和到超市买东西。到超市买只要挑自己觉得合适的,人家给提供出来的就好了,外观出身差别不大,不过质量有保障,顶多自己再看看日子有没有过期。到菜市场就一切全凭自己感觉来,燕环肥瘦,喜欢哪个就是哪个。不过总是要碰运气,没太多质量保证。”

路云看着老妈:“什么跟什么啊,我又没说不去,放心吧,我好好表现,一定不给家里丢脸,不过人家不中意我就不是我的错。”没办法,赶鸭子上架,路云希望自己不被对方满意。

人真的太现实了,看了皮相精致的东西就是会喜欢,路云自打坐到绿茵阁咖啡馆的原木椅子上以后,对着眼前的男人,终于明白了什么一见钟情,就是漫画里经常出现的那种画面,一个花痴女,眼冒红心中,那个不被对方满意的愿望收回了,路云确信,爹娘是百分之二百的爱自己的,他们不会让儿女受委屈,只会让对方委屈,路云已经开始担心自己配不起眼前这个王子了。

他真的是个王子,是路云最喜欢的那种漫画里的王子。他穿着件米白色暗条纹衬衣,黑长裤,头发不长不短,打成时下流行的薄碎发,额前的刘海没遮到他浓长的眉毛,春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身上,有种打了朦胧光出来的效果,他目光幽深,神情安静,整个人清朗到不像话。路云头一次,因为贪看王子,而忘了干掉面前碟子里的水果蛋糕。

任凭表姨妈喋喋不休在旁边做长篇介绍,路云支着耳朵,迅速消化着对方资料,他叫谢明宇,28岁,医生,上进,有恒心,是专攻神经外科的,神经外科?那是什么?不用理会,反正以后会知道,应该有以后的吧?他是独子,母亲在卫生部,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有海外关系,这么好条件也要相亲?不过这不重要,怎么,就这么多资料吗?

相比较路云的紧张,明宇显得轻松,他闲闲的玩弄着手里的打火机,不动声色的观察对面的女孩子,很好,比预期的好过太多,女孩子娴雅安详,她有最清纯的气质和眼神,气质可以做假,眼睛假不了,还有她的笑容,亲切,随和,天真,不尖锐,没有杀伤力,见惯那种随时都准备着上战场厮杀的同仁,路云温和明朗没心机的笑容让人感觉舒适。

表姨妈还在做介绍,而且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路云第一次觉得表姨妈不是做红娘的材料。终于,表姨妈说了:“怎么光我一人在这里唠叨,你们两人到是说话啊,一定是不好意思。”

明宇斯文有礼的笑笑,转向路云:“路小姐是幼师吗?工作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路云本来很想吃掉眼前那块蛋糕上面的奇异果,见明宇问,忙打消吃的念头,回应:“不会辛苦,小孩子们都很可爱。呃`~什么是神经外科?”

“就是脑外科。”

“脑外科?都做些什么?---”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路云本想答应谢明宇一起吃中饭的邀约,可是老妈在背后遥控,让她回家,路云乖乖回家,
然后她遭遇打击:“什么?下午还要去相一个?妈,这样不好吧?”

“是不好,”路妈妈说:“可是你爸和他老同学几天前订下了这个约会,下午四点,在广东茶楼,你爸会在那里等你,对方和你上午相的那个同年,是个很孝顺很能吃苦的好孩子,很早就没了父亲,家里就一个母亲和一个姐姐,你就去看看嘛,又不很花力气。”

路云痛苦:“妈,这样很伤脑筋诶,你有本事同时去两家超市买菜吗?”

路妈妈纠正:“不是同时,是上午和下午,也不是去两家超市,是同时拿了南瓜和茄子,多道选择罢了。”

“我不要选择,我只要茄子。”路云反抗。

路妈妈不着恼,耐心疏导二小姐的不满情绪:“多看看好,要茄子是吧?你就能确定哪个是南瓜哪个就是茄子了?你爸都约好了,你不去你爸多下不来台?”路云无语,通告这么满,真受不了!

出门前,路云说要打扮一下,从房间出来,脸上打翻调色板样化了个夸张的浓妆,路妈妈倒抽口冷气:“云云,你干嘛?”

路云故意说:“怎么样?不漂亮吗?化妆是对人家的一种尊重。”又把一张钟馗像贴在闺房门上,见娘亲甚为不解,路云说明:“辟邪。”

路妈妈硬压着往上冲的火气,知道女儿因不满在这里装神弄鬼,做个深呼吸,命令:“去把脸洗干净。”

路云不肯,任性的出门,街上行人侧目,浅紫色的长洋装搭配绿色眼影,够现眼,的确增加回头率,一路逃样的找去那家广东茶楼,路老爷子在楼下等着呢,见了女儿,先是错愕,随即,女儿的用意便已了然,心中有气,忍不住挖苦:“哼,丑人多作怪,你先给我去洗手间把脸给我弄干净。”

路云拒绝洗脸,“这样不好吗?那我回家了。”掉头走,硬生生撞到一个穿牛仔布西装外套的男士,揉着被撞痛的鼻子,路云抬头:“对不起。”迎上双温柔且讶异的眸子,无心探究,意图绕过逃跑。却听路爸已经说:“程医生是吗?上次在医院见过,你好。”扯过路云,“这是小女,路云”看看女儿色彩斑斓一张脸,尴尬恼怒,干笑:“呵呵,嘿嘿~~”

程旭礼貌的半躬身,“伯父,您好,”再看路云,紧张的又想去扯自己的袖口,谨记子游的叮嘱,维护形象,把手塞进裤袋里,“你好,我是程旭。”路云对着程旭,咧着嘴角,撑个微笑出来,肚子里呻吟,啊~~,走不掉了。

程旭知道路云爱漂亮,女孩子应该没有不爱漂亮的。那年在路云学校附近的一家酒吧打工,曾经见过一群女孩子谈怎样瘦脸瘦腿,怎样护肤,用什么牌子的化妆品刺激性小,路云偶尔化妆,很清淡,程旭喜欢路云涂淡淡口红,咬一块巧克力的模样。今天的路云谈不上漂亮,看起来诡异夸张,为什么?刻意的?为了相亲?是以示隆重或是心底抗拒?她从来不是喜欢浓妆艳抹的人,那么,果然,她并不如自己这般期待这次相亲。不能气馁,程旭振作精神,打算找机会让路云了解自己的诚意,是个值得她考虑交往的男人,不过~~~

怎样在六个大人,两个孩子,闹哄哄的茶楼包间里证明自己是个值得路云交往看看的男人呢?程旭不知道。相信,主任是怕冷场,所以帮自己拉拢了亲友团,结果就是,有些日子没见的路老爷子和程旭的主任神侃,从政治股票一直聊到房地产,主任的亲友团是他的儿子媳妇,程旭认识的,基本上都没顾上说什么,为了让两位长辈聚精会神的聊天,不得不拼命照顾主任的两个孙子,一对玉雪可爱的双胞胎。虽然,话题几次绕到程旭和路云身上,不过,又几次没心没肺的被扯远。

路云无心攀谈,安然享受面前的虾饺春卷奶皇包,一个人喝了半壶冻顶乌龙。后来两个孩子抢包间的电视,路云充分发挥幼师的特长,和孩子们玩成一团,一起唱:“小蜜蜂,嗡嗡嗡,飞到西飞到东---”
小孩子童言无忌,双胞胎哥哥软嫩的小手摸摸路云的眼皮:“阿姨的眼睛怎么了,象妖精。”
双胞胎弟弟十分照顾情绪,说:“不是,阿姨受伤了,被打了一拳,我们给阿姨呼呼。”路云先是笑了半天,才后知后觉的害臊,这可被老爸说着,丑人多作怪。

还是最爱她,即使她装扮怪怪,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她吃东西的样子还是那样痛快,不淑女,专心的象个孩子。程旭以前见过路云吃东西,那年在她家附近的豆花店做小工,还是国中生的路云吃咸豆花,往里面放辣油,东张西望的,怕人发现。这个不怪路云,她胃不好,家里人为了保护她,平时吃零食尽量打包回家,比如路云的哥哥路野,一个从小就帅气并极其有绅士风度的男孩子,每天早晨拎了钢精锅专门买豆花或豆浆回家,所以,路云出来吃豆花的日子不多,出来一次象放羊吃草。

她就那样超满足的,大口吃,结果,真的放多了辣椒,当场痛到面青唇白的,豆花店老板亲自打电话去路家,找人来接路云。程旭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他有机会和路云同吃豆花,会好好照顾她,辣油三小调羹就好。一直,程旭温柔的关注路云,之前,现在,以后,即使坐在同一房间,似乎,他们也隔了咫尺天涯的距离,程旭打赌,路云已经忘了在前一天还拦住自己问书店搬家了没有,几乎就想走上前,拉住她问,“丫头,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其实,路云知道自己今天蛮好运的,相亲的两个男孩子都不讨厌,看看自己这一脸色彩,现下比较讨厌的应该是自己才是。程旭很帅,不象谢明宇帅的精致,是份比较野性的帅,那么冷峻硬朗的面孔,那么带点不羁气质的人,微笑的样子居然有分羞涩和孩子气,诚恳而温暖,很奇怪,怎么有人身上可以混合几种味道?孩子气的,野性不羁的,还有温暖清澈的,一如他身上穿的牛仔外套,那种灰绿的颜色粗糙的质地和穿在身上的安稳舒适的感觉是路云的最爱,很想问他的外套是哪里买的。路云听说牛仔外套也是医生,不期然想到明宇和绿茵阁咖啡厅窗外的阳光,就心不在焉起来。牛仔外套看起来脾气好好,会对着路云微笑,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涡露一口干净的白牙,好眼熟哦,不过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直到离开那间茶楼的包间,路云也没想起来牛仔外套的笑容在哪里见过。 第三章
路云再次被投诉,很沮丧的去找小令子
ling
,womingmingshiyouzhiyuanzuihaodelaoshi,(这句话总是被禁用)为何屡被投诉?上次说我带小朋友玩把草汁弄去他们身上,这次又说我给小朋友看的卡通不对,宫崎峻诶,《龙猫》不适合小朋友们看吗?我让小孩子们相信精灵不对吗?啊,令,我被园长训哦,她说我又不是16岁,不应该再相信精灵这回事情。”
“不了,”小令十分诚心的劝,“你不适合工作,还是赶快早点找个人嫁掉比较好,说说,你昨天相亲怎么样?”

路云举起两根手指比画,“两个医生。”

小令傻住,又笑,“最近流行白桃花吗?三个,不了,是三个医生诶,我也遇到一个医生,不是,准确说是个很有流浪气质的诗人,我接受他的约会,去看《特务迷城》。”

路云想到小令K歌K出来的知音,道,“你动作好快。”

小令笑的象只小狐狸,问路云,“你呢?打算怎么样?”

“我?我想选王子,不过我妈喜欢牛仔外套,说选王子搞不好就要陪他出国,她和我爸不愿意我走那么远。”

小令扶头,“小姐,你说话清楚点好不好?什么王子外套的?

“就是我喜欢的叫谢明宇,真的是符合我想象力的王子,所以,我不管我妈怎么想的,我答应谢明宇星期天的约会了,牛仔外套叫什么来着?我忘了。”没看见死党几乎有三条黑线的额头,路云思维极跳跃,“其实我蛮有事业心和工作美的,为什么非嫁人不可?”

小令揶揄,“因为你的事业心和工作美体现在不务正业上。”

怡和医院,程旭刚下一台刀,忙了几个钟头,吃香肠补充体力,腹外几个刚从另个手术室出来实习生本也饿的难受,见了香肠又几欲呕吐,眼泪汪汪,问拿香肠给他们吃的护士,“大姐,为什么要在肠梗阻手术后吃香肠?”

程旭吃的面不改色心不跳,答:“因为要保持体力,你们晚上还要写报告。”

实习学生苦着脸硬着头皮的把香肠咽下肚,“谢谢学长。”

程旭微笑,冲他们伸出大拇指。对实习的学生,程旭一向严格要求,同时也体贴照顾,更不吝啬夸奖和鼓励。做外科医生是十分辛苦的,有时候一天几台手术下来,要站十来个小时,没有好的体力根本支撑不住,程旭常说,外科医生很少有胖的,不是吃的不够好,是站的太久。尤其是实习学生,不但要站十多个小时,还要熬夜写报告,应付考试,加倍辛苦,因为知道其中滋味,程旭会特别照顾实习生,有时候,程旭甚至帮忙实习学生写报告,让他们有时间和小女友去约会,只因为,曾经的自己,忙了生计忙了学业,连跟喜欢的女孩表白的时间都没有。

下班,换了便装,程旭绕儿科出去,子游值夜,刚接班完,超默契的拎两盒柠密等在走廊,相陪着走一段,子游打听,“相亲结果如何?”

程旭神色有点黯然,低下头:“是个好女孩,很喜欢小孩子,呃~~”看看子游,程旭有点脸红:“呃~~唱小蜜蜂的时候样子很可爱,说话声音也很好听。”

子游替兄弟高兴,右手握拳轻轻捶了下程旭的胸口:“好小子,第一次相亲就碰到宝,那你因何不乐?”

程旭无奈而苦恼,“主任帮我订了星期天的约会,她拒绝了我。”

“为什么?”子游为兄弟愤愤,“会嫌弃你不够好?那女人什么眼光啊。”

程旭还没回答,儿科嗓门很大的护士来找:“庄医生庄医生,12床的问为什么他家的宝宝还是在拉肚子呢?一下午拉了好多次呢。”

子游修长的食指挡在嘴前做个嘘的动作:“小声点,医院不可以大呼小叫的,好了,我去看看,小宝宝用了药会有点反应的---”跟程说:“我们回头再聊。”

这次,子游把柠蜜的饮料盒子塞到程旭手里,程旭拿去丢掉。心情不好,没回医生宿舍,答应了母亲回家晚饭的,程旭跨上买来的二手旧摩托,去那家“粒粒香”的老店给母亲买糖炒栗子。其实春天的栗子味道比秋天刚上市的时候味道差了很多,但是因为母亲爱吃,只要老店肯供应,程旭就会买。有时侯母亲也会念叨几句:“阿旭,这样多浪费,妈知道你孝顺,下次不要买了,买来妈妈也不吃。”

程旭总是故意说:“不是给你买的啊,妈,是我和我姐要吃。”话是这样讲,姐弟两个都忙,平时在家的时候不多,那些栗子还是母亲在寂寞的时候一个人慢慢嚼完。

程旭的姐姐叫程月,在读博士,因为有好文凭比较容易找工作,是容易找到好的工作。所以,程月一直读书,读到了近三十岁,以前人读书十年寒窗苦后就可以去考状元,现在人要读二十年才可以算状元,当然,现在状元的录取比例比以前大,等程月以为拿了博士就可以无往不利啸傲天下的时候,发现这个世界上的博士已经象快从流水线上批发下来的那么多了,不免有点灰心,问弟弟:“你觉得姐姐要不要继续读个学位,做双料博士好不好?”

程旭只是很温和的问:“姐,你读书快乐吗?”

程月点头:“大部分时候是快乐的,现在还没找到可以替代这种快乐的东西。”

“既然快乐就继续读吧。”程序这样跟姐姐说。

程家的两个孩子,从小父亲早逝,家里没什么亲戚,只要和穷苦孤寡沾边,家里的亲戚都会变少,程母独力抚养两个孩子长大,那份辛苦自不必说,程旭和姐姐在很小时候就要去打工做零活补贴家用,因生活所迫,他们不得不在这个城市搬来搬去,从这个角落到那个角落,居无定所。在那些日子里,读书反而是最大的快乐。

程妈妈本来对程旭这次的相亲寄于厚望的,料不到没成,当下心疼儿子,也难掩一个母亲的失望,“唉~~我儿子这么好,这么优秀,她为什么拒绝,难道是嫌弃我们家穷?又或者觉得寡母很难伺候,那结婚后我们可以不用住在一起啊。”

程旭不愿意见到母亲的失望,哄她,捶着母亲的肩膀,给她马沙鸡,“这样舒不舒服?”笑,“妈,不是这样的。路云不是那样的女孩子,她善良,并不贪暮虚荣,我想,我们只是没缘分。”振作点精神,说:“见帅帅的儿子回来要开心点嘛,今天吃什么?我好饿,刚下了台手术,真想吃饭。”

“是吗?好,我们开饭,只要在炒个青菜就好了。”程妈妈忙跑去厨房张罗,暂时放下路家的问题。

程序跟进厨房,叼了块蒸好的排骨,继续哄母亲:“妈,发现你越来越厉害诶,蒸排骨可以蒸出鸡肉的味道,真好吃。诶,妈,你染了头发是不?”

“我哪有染头发?”程妈妈嗔怪的看儿子一眼:“我才不去发廊花那个冤枉钱。”

“可是妈,你今天看上去都没有白头发了诶。”顺手抄起旁边一个檫的很亮的锅盖给妈妈当镜子用:“不信你自己看啦。”

“有吗?”程妈妈真的要去照,想想又不对,抢过锅盖放好:“真是扯,哪有白发变没有的?去去,到客厅去看电视了,做手术站那么久不累吗?别给我添乱。”

“哦。”程旭乖乖听话去客厅。走几步回头看看母亲,见妈妈正不自觉的用手摸摸头发,忍不住偷笑。

晚上程月回家,得知爱弟铩羽,问,“那路家小姐想来必定标致。”程旭默认,程月分析建议,“女孩子但凡生的好些,眼睛就长在头顶上了。其实那些风花雪月,你侬我侬都是假的,娶妻娶贤,家有丑妻是个宝,能帮你传宗接代守一头家就好,你要求不要太高。”

程旭还没答话,程妈妈已经不乐,“你也知道你弟弟身负传宗接代的责任,还要他娶个歪瓜劣枣,影响下一代嘛。我儿十分的人才,自当配个十分的人物才好。”

程旭本有郁闷,结果被母亲姐姐逗的笑,一顿晚餐吃的其乐融融,这样的时光是程旭的最爱,天大的烦恼都在母亲和姐姐的笑声中跑掉,虽然在晚上,它们又会悄悄溜回来。

夜里,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似乎水波摇动里的幻象,天花板上在下雨,雨里是在树下躲雨的路云,衣服透湿,可怜兮兮,程旭放慢脚步,走上前,把自己手里的伞递过去,路云不太清楚他的意图,眼巴巴的望着程旭,程旭大是尴尬,把伞放在地上,掉头冒雨走了。还没等去向路云要回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会下小雨的伞,程旭再次搬家。虽然搬了家,可是他们还是会在这个城市相遇。他眼见她慢慢长大,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如花的女子,

程旭心痛,本以为这次相亲是个机会,原来只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啊,她拒绝了我,因为我只是远远的注视着她长大,却什么都没跟她说过,没为她做过,当我以为已经走近她的时候,她却拒绝了我。

程旭卧室的旁边是程母卧室,程妈妈正对着镜子观察鬓角的白发,轻轻的笑:“臭小子,哪有变少,又哄我。”
四_
象所有的女人一样,等到约会的时候,衣服总是少了一件,路云试了N多套以后,发现自己的衣服真的蛮多的,但是真的没有合适的,现在出去买一定不可能了,那到底穿什么?路云记得以前看琼瑶的小说,里面的女孩子为了赶在男孩子限定的五分钟里换好衣服,一时间找不到腰带,只好抓了根丝巾束在裙子上,好像效果不错,路云有很多长丝巾,不过哪条丝巾可以拿来配裙子?啊~~真是伤脑筋。

路妈妈进来,看着一床的衣服和一脸苦恼的女儿,提醒:“云云,谢明宇来接你了,在客厅等呢,你到底好了没有?”

“什么?来`~来~来~了?在客厅? ”路云张口结舌:“妈,那我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哎~~你赶快嫁掉吧,我都跟你头痛。”路妈妈走到床边,挑了件白色上装和粉色的裙子给路云换:“这样看起来不错,给你,快点啊,小姐。”

“哦,没有丝巾吗?”路云走火入魔,对丝巾念念不忘。

路妈妈扳正女儿的头半强迫她看向窗外:“睁大眼睛看看,春天咧,你以为现在什么时候?”说着话,抓起妆台上的梳子替女儿梳理长发。

按照娘亲的指示穿戴好走出房门的时候,路云挺了挺肩膀,是紧张的,为什么谢明宇不是家冰果店的服务生?他们在冰果店遇到,那就可以用最从容的姿态面对,不用这样被人盯着交往。

客厅里景象颇为动人,路云从来没发现自己的哥哥有多好看,可是当两个漂亮的男人坐在客厅里聊天,一动一静雍容潇洒的情景撞入你的视线的那一刻,就比较有震撼性了。见到路云,谢明宇站起来礼貌的含笑颔首,路野背着明宇对妹妹挤挤眼睛,偷偷的伸出大拇指比了比,路云觉得耳朵有点热。出门的时候,忍不住的心情雀跃,穿上那双漂亮的新买的灰色长靴,细致的高跟,简单流畅的设计,符合路云的装扮,象个即将去参加舞会的公主。

外面有点点的小雨,街道,行人和树木在湿润的空气里看起来象幅水彩画,迷离氤氲,一天风露。路云和明宇共撑了一把大伞,路上有点点泥泞,不过明宇的杏色针织衫和米色长裤却很干净,路云暗笑,和明宇比起来,自己的哥哥到象下了一天厨房的样子。

“笑什么?”明宇侧过头问路云,语气温和,长睫毛闪着。

哦,自己嘴角的偷笑被发现了,路云有点小尴尬,忙摇头:“没什么。”天,他睫毛好长,要去买只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变长的那种。

明宇唇边也露出微笑:“我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跟我相处要有好多的耐心,我是个很闷的人,生活的重心是工作,所以我可能不会有很多的时间去约会,哄女孩子开心。你若觉得我们不适合可以提出来中止这样的交往关系,不过我和你交往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这也是我愿意相亲的理由,你明白吗?”

“恩,”路云大力点头,心里是高兴的,婚姻?那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妈妈是这样说的,虽然现在谈这个未免太早,路云只想好好享受恋爱,于是,她夸大了一个事实,一个连被套怎样套到被子上都不明白的人说:“我明白,我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好。”

明宇点点头,脸上挂了朵笑容。那朵笑容支持着路云踩着高跟鞋逛了街,逛了公园,逛了画展,吃了午饭,被送回家。进家门的一刻,路云脱了鞋子,光着脚踩着地板跑到沙发前坐下,哀号着:“妈,为什么不阻拦我,让我穿高跟鞋?好痛哦。”模样着实狼狈。

即使这般狼狈,也不耽误研究哪个牌子的睫毛膏增长效果一级棒,路云是真的开始对自己的睫毛不满意,虽然大家都说,其实她的睫毛够长。小令对自己的体重不满意,因为她说她的诗人庄子游很瘦,所以,她要减肥,虽然,大家都说她一点都不胖。

人谈恋爱的时候会变的很忙,因为要女为悦己者容,生怕自己不完美,所以都没命的折腾,真的好难界定,恋爱中的女人或开始准备恋爱的女人,是爱自己的,还是不爱自己的。路云和小令就这样开始折腾,去化妆品柜台找可以把睫毛变长的睫毛膏,去路野的健身房健身弄的浑身酸痛。

路野的健身房有个很惊耸的名字“野店”,小令不是那里的常客,但是小令拥有健身房的贵宾级别待遇,她去玩不用银两,因为“野店”的名字是小令取的,在当时,小令是无意的。

彼时,路云和小令还是在读书,路野尚在航空公司工作,小令去路云家里作客,谈起兄妹两个的名字,小令说:“路云的名字好有诗意,山一程,水一程,巫山迷路一段云,云破月来花弄影,春云吹散湘帘雨,反正啊,很多诗意。”

路野在旁边听了,凑趣:“那路野呢?恩,也有诗意,野渡无人舟自横?我爸我妈真是会起名字。”

小令很滑头的笑:“没有啊,我就是想到路边的野店。”

自此,小令见路野便以野店相称,路云每次听到都笑,后来,路野开健身房,随手就注册了“野店”,因为当时没想到什么别的名。现在健身房生意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健身房名字太惊耸的关系。


只要去野店,就会被里面动感的音乐感染,路野穿着黑色无领无袖的汗衫,宽松的米色休闲裤,一身均匀漂亮的肌肉张牙舞爪的张扬着,他在教一群年轻姑娘跳街舞,仔细看,里面起码好几种肤色的女孩子,路云认得,离兄长最近的那位韩国女郎就是哥哥的女友,他们在镜子里和互相凝望着,眉目传情,韩国女孩子染成褐色的长发随着电音的节奏舞的生动活泼,那么洒脱的舞蹈,路野竟跳出似水温柔。路云边玩划船器边想,或者自己会有个韩国嫂子。

路野对于妹妹和小令的减肥计划,只摇头,不看好,谁能对着减肥完吃掉两块草莓蛋糕一杯抹茶奶昔并且和一大盆牛肉丸子萝卜汤缠斗不休的女人说:“我对你减肥有信心。”所以,坐在餐厅里,路野面色戚戚,小令不满,“野店,你干嘛那张脸?”

“我在算两位小姐摄入的卡路里。”

“喂,还敢算我们的,你不是也在吃?”

“我只吃萝卜。”

路野确实只吃萝卜,小令沮丧,路云将死党和兄长的担忧与对白权当过耳风声,继续海吃海喝,路野又替妹妹叫份枣泥锅饼,说:“不要减肥了,你俩可以换个方式,把男友喂肥不是更快点?”

路云百忙里伸出大拇指,开口,“哥,你万岁!”

程旭陪前来怡和医院做会诊的几个医生用餐,餐后走出包间下楼,就见到路云,每次见她,程旭只会想到缘分,随之而来的,是份惆怅的心情,程旭很想走过去问,“为什么拒绝了我?是觉得相亲不好,还是我不好?”有个同事喝大了点,走路S形,程旭上前扶着,从路云那张台子边走过。好象,他出现的总不是时候,时间,地点,人物,通通不合。似乎路云于程旭,是画中人物,在古老的画布上,年深日久的相持,永远相隔,不能接触,也不能忘记。是不是一直这样,仓促流光里,一直远远的看着,她从不知道,也就无动于衷,他死心塌地,却从不说明。

送同事上了车,程旭回头,透过餐厅明亮的餐厅看路云,她在笑,眼睛弯弯的象道桥。“不可以,我一定要找个机会。”
晚春的天气,疏落的下几点雨星,程旭闻着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木叶香,暗暗发誓。

一日,当程旭在怡和医院的走廊上见到路云和宋小令的时候,他狂喜的,真没想到会可以这样巧遇她,心脏忍不住就比平时多跳许多拍,心率不齐似的。程旭想,或者这个机会就掉到眼前了,,吸口气,程旭忐忑不安的迎着路云过去,上帝,有点日子没见,她不要又不记得我了。

“路云,好久不见。”

“啊?你是牛仔外套?”路云搜肠刮肚好几秒,才想起来爹娘说起好几遍的名字,招呼,“呃~~对不起,是程旭,呃~~程医生,你好,很久不见。”

路云磕磕绊绊的问好让程旭发笑,这丫头傻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疼,这样想着,眼里目光就温柔起来,问路云:“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陪我朋友来这里看她班上生病的龙龙,哦,我没跟你说过我是幼儿园的老师吧?给你介绍下,”路云拉过身边的小令:“这是我死党宋小令,对了,她男朋友就在这个医院的儿科,你认识吗?叫庄子游的,还有啊,儿科怎么走?这里真大诶,我都找不到,你给带个路好不好?”

唧唧呱呱的路云说了一堆,小令在旁暗暗喊天,oh my god,还真罗嗦啊,难得是这个程医生有耐心,是又耐心又温柔眼睛又发亮的听不了罗嗦。

“你们找庄子游?”程旭有点意外,子游交了女朋友怎么没说,而且还是宋小令?招呼路云:“子游是我的好朋友,现在就在照顾龙龙,我也正要去看看的,跟我来,我带你们去。”

跟在程旭后面,小令偷偷问路云:“这个又帅又有型的就是你相的第二个?你确定你头壳没坏掉,第一个就比这个好?”

路云小声:“不是会比这个出色,只是我喜欢明宇比他多。”

紧张的,程旭走在前面,习惯的,左手不由自主的扯着右手医生制服的袖口,又听不清后面两个女孩子的窃窃私语,就更紧张了点,克制的把冒了点汗湿的手插进裤袋,放慢脚步,问小令:“龙龙是你们班上的小朋友吗?”眼睛禁不住瞟了眼路云,她好美,轻盈的象躲在森林里自在的小精灵。

“是啊,”听小令答:“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我们都吓坏了没见过那样飚高温的,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就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摇头:“不是,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到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程旭笑:“龙龙的妈妈李医生是我们医院的医生,可是,医生也会生病啊。”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哦,不,还是去冰果店去用点草莓冰比较好。

很快就走到病房前,路云和小令说好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防不是要累断腿?”

程旭不觉得:“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象今天这样短,路云和小令却想他们医生已经习惯了。

龙龙小小人躺在病房的床上,李素渔太概累了,靠在床边睡着,肩上披了件男用的深蓝色外套。子游在旁边照顾,换下孩子头上退热用的冰袋,就盯着床头一个仪器做记录。穿着医生白长袍的子游是第一次见,原来他工作的时候,长发是束在脑后扎成马尾的,还戴副眼镜,看起来成熟多了,记得在K厅初见到子游的时候,路云还想,哪有留那么长的头发的医生。

程旭进去把子游叫了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爽利的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说的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的脸红脖子粗,吸下鼻子,程旭别过头,没看子游。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的一头有几个医生,路云全神贯注的盯着,喊了声:“明宇?”翩然若蝶,跑了去。

程旭耳中听小令说:“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不了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她相亲的时候一反常态的浓妆艳抹,原来是负气所为。眼里的路云,娇憨的笑着,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玲珑如一颗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的不染杂质。

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的在他眼前璀璨的笑着,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有人急惶惶的跑来:“程医生,你还在,真好,手术室需要帮忙,那个肺切除的病人一上麻药就没心跳了----

“好,我马上去。”收回投注在路云身上的目光,程旭快快的跑去手术室。兄弟肩头沉甸甸的失落子游看在眼里,心内了然。问小令:“你的死党原来是我死党的相亲对象吗?都不说,你坏哦~~”

“不要冤枉我,我也是刚才知道的。”小令很无辜。路云此时走回来,说:“小令,本来要介绍明宇给你认识,不过他赶时间,他过来观摩手术的,下次好吗?”


_五__
程旭忙了一夜,清晨回宿舍,见到子游,他捧着一锅小米粥,站在龙龙的加护病房外面往里看,整个人温柔沉静。程旭毫不客气的拿过那锅粥,端去子游的办公室。真好,除了粥有小包榨菜肉丝,子游的厨艺好到没话说。沉默着,程旭很快的填下肚两碗,一夜的疲劳去去了大半。

“子游 ,你手艺简直神仙画画,有你的小米粥垫底,好像我又天下无敌了。”

“那好,”子游似笑非笑,“既然你已经天下无敌了,你就去把你的公主抢回来。”

“啊?什么?” 程旭不明白。

“路云啊,你不是也喜欢人家吗?听小令说你和那个医大附院的谢医生只差了一点点,他是路云上午相中的,你是下午。”

是上午和下午的区别吗?程旭思绪纷乱,左顾而言她,“干嘛研究我,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都不说的?”

“因为还不稳定,不好公开。”子游胡乱说句,有件心事他不能明言,专程去找个女朋友,是因为想抓根救命的稻草,想在荒原里找条出路。

“喂,你----”程旭想说什么,被敲门声打断,“请进。”子游答应声,又小声嘀咕:“谁这么早----”后面的话在看清楚来人后又咽回喉咙里。

进来的是李素渔,手里拿着件深蓝色的休闲棉布外套,见了程旭和子游,有点点局促不安,她的笑容苍白而疲倦:“早上好,呃~~庄医生,你的外套,谢谢你了。”

“不客气。”子游没什么表情,接过外套。

程旭亲切的招呼:“渔姐,辛苦了,放心,龙龙很快就会好的。”

“嗯,”李素渔点点头,“谢谢你,我回去弄点吃的再回来,龙龙不想吃医院的白粥,我已经让护士帮我照顾龙龙了,庄医生,等会儿你可以再去帮龙龙检查一次吗?”

“没问题,呃~~那个~~“,子游说的有点困难:“我~~我自己刚好熬了点小米粥当早餐,要不要那个~~给龙龙装点去用?”

“对啊对啊,“程旭热情的拿
寂寞一城2009-02-03 02:59:16
《稻草人》作者:钫铮
跳舞的精灵2009-02-04 09:18:37
女主有点过分小白了,但是我居然很感动,咳咳。
寂寞一城2009-02-04 10:18:59
呵呵, 没想到钫铮会写这类女主, 也许这就是稻草人吧? :)
寂寞一城2009-02-04 10:29:13
稻草人系列还有一本, 好象没人贴过. 我找找!
跳舞的精灵2009-02-04 13:28:47
谢谢!
WQ_黄玫瑰2009-02-04 14:02:06
稻草人是篇旧文。是《流年》《情人》的整合版。
寂寞一城2009-02-04 14:11:52
谢谢玫瑰MM
WQ_黄玫瑰2009-02-04 16:29:53
所以还是看这个好,一个顶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