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之路平坦心2021-04-10 22:02:22

 

 

 

  跟《世界博览》 打劳动争议官司,是我在传媒领域十五年提起的五次针对无良媒体之劳动仲裁与诉讼官司中唯一败北的,其它四次中有三次不战而胜、一次胜而无果——对方赖账、声称没钱,且不提供账号等,没法强制执行。    

 

 鹅似一只辛勤滴小蜜哄 嗡嗡嗡

有一次去《世界博览》杂志编辑部开选题会的时候,我从书架上拿下了一本书《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我就一直饶有兴趣地阅读,总编席亚兵看见我这么认真读书很欣赏,马上就说:“这本书送给你!”然后又说:“再买一些,编辑部每个编辑记者人手一本!”

 

 

 

阅读这本书后,获益匪浅,同时发现,书中示例美国媒体报道中的错失之处,迄今在国内媒体中屡屡可见——只涉及专业操作、跟意识形态与价值观无关。

 

 

  当年,在新医改方案出台前,一直存在两大争议。

“政府主导” 和“市场化”之争与 “补供方”和“补需方”之辩。

前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2006年北大、清华关于宿迁医改“针锋相对”的调查报告。

我看了两个报告后觉得还有挖掘空间。当时,宿迁把公立医院全卖掉,被称大胆改革,记得北大报告对此持批评立场,而清华主要采信政府观点持支持态度。但我认为他们的立场均有失偏颇,所以,希望深入调查,再搞一个独立报告。于是,向总编席亚兵提出前往宿迁采访调研,但他顾虑这样会与有关方面发生冲突,因而否定了我的选题。

若干年后,宿迁又重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依然存在,跟我之前预见相似。

在采写《新冰山上的来客》(我原稿叫《外国人来华非法测绘揭秘》、顺便说一句,他们改的标题太失水准、不伦不类)这篇耗时两个月的报道时,最初提出选题也令总编席亚兵顾虑,认为内容太敏感、怕违反相关规定——直到他征询“懂行”同学意见,认为可行后才电话叫我赶去参加他们的饭局,之后才放手让我进行采访。

 在采访国家测绘局法规司后,获邀参加国土资源部2008年年度总结大会,部长做了整整两个小时报告,晚宴从五点开始八点结束——我没参加晚宴,但我在会上认识了好几位地方局长、书记,之后约定采访,收获颇丰……

 

 

这篇耗时两个月的报道时,最初提出选题也令总编顾虑,认为内容太敏感、怕违反相关规定……

 

在采访空军上校戴旭后,吃饭时他谈到日本跟中国争钓鱼岛没有国际法依据并说明理由,回来后我撰写了《日本跟中国争钓鱼岛没有国际法依据》评论文章。但总编席亚兵觉得话题敏感、恐怕触线,需要请示——因为《世界博览》杂志属于世界知识出版社部门单位,后者是外交部直属事业单位,为此,《世界博览》杂志刊发我的评论《日本跟中国争钓鱼岛没有国际法依据》可能会被当成外交部的立场,于是,这个文章被毙稿。

 

 

参与中央公务员与名校报道,获得一个很有意思的信息……

 

 

2008年12月6日,两名希腊警察在号称“无政府主义圣地”的雅典伊哈瑞亚区遭遇激进青年石块袭击。警察鸣枪警告时,子弹“拐弯”——弹头射到建筑物墙壁后弹开,使一名15岁少年中弹身亡,因此激起轩然大波。希腊骚乱引起全球瞩目,总编席亚兵让我撰写一篇评论文章,我就撰写了《希腊骚乱带给我们的思考》,但最后稿子审核没有通过、惨遭枪毙。

我在评论文章的最后写道:“希腊骚乱一案值得我们深思:当前,中国也面临百万大学毕业生就业困局,也存在类似‘700元一代’现象,比如现在的‘80后’,他们大学毕业后收入微薄,生活捉襟现肘,不用说买房,就是租房也是与人合住,遑论买车——简直天方夜谭;同样,‘70’后也未必人人都能买房买车。城里还有不少下岗职工,农村还有几百万失业返乡农民。他们中的一些人求职无门,只好摆摊设点,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但却时常遭遇城管之类驱赶,甚至暴力相向。这些都是引发社会冲突的诱因,因此,有关方面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则可能产生灾难性结局。”

这篇评论上传到我的博客中国专栏后,居然有人留言说我“煽动骚乱”。

 

 

 

 

 2003年,国考报名人数为12.5万,2009年首次突破100万。在参与《世界博览》2009年第六期的封面报道《中央公务员与名校》的采访中,不经意间,从世界知识出版社一位资深人士处获得一个很有意思的信息:此前的外交部在历年国考中都不受青睐,最后选择外交部的往往是那些报考最热部门“落第”后才无奈退而求其次、选择外交部。于是,我国外交人员的素质跟国家热门部委相比明显偏低,进而影响到外交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外交事务的质量……

 

 

                遭遇“集体”辞退

大约在2009年1月中旬,总编辑席亚兵以“我的写作风格与《世界博览》杂志社要求不一致”为由,表示继续使用“风险”较大;同时,表示现在招聘的社会新闻记者人员超额,因此,决定终止聘用我。之前的工作时间,按一个多月发放“劳务费”。但同时表示,我还是可以继续为他们采写稿件,他们在版权页记者名录继续保留我的名字,继续以本刊记者名义刊发稿件。

2009年1月春节前夕(26日为春节),我在总编辑席亚兵处领到2000元“劳务费”,谈话间,他暗示我也许会有变化,意思可能还要继续聘用我。因为就在之前几天,他们同样以写作风格不符合《世界博览》杂志“为由,终止了与另一位记者的聘用关系(该同事王XX亲口告诉我这件事),该同事2008年11月开始聘用,2009年1月被解聘,但在聘用前曾给《世界博览》杂志担任兼职记者达一年之久。

二月初,席亚兵表示实际上我一直在为他们工作,由于办理试用期手续比较麻烦,因此,该月仍按“劳务费”(1500元)给我支付工资。到月底,我发短信询问“劳务费”的发放情况,席表示正在等领导审批,并让我放心:“我说了有的一定有!”

我租的房子每月900元、季付,二月该付第四季度房租,当时钱不够,我打电话找我妹借了三千元(她当时生意资金紧张,也是帮我借的),2014年三四月才还。

三月初,我去杂志社申报新的选题时,席的态度有些变化,告诉我他们认为使用我还是存在“风险”,而且,现在他们招聘的人员已经到位,因此,不能聘用我了,今后也不再给我“劳务费”,如果我采写了稿件,只有稿费。

几乎同时,经济板块的同事也被终止聘用,理由同样:“写作风格与《世界博览》杂志社要求不一致”。

而在我们俩被终止聘用之前,一位已经工作好一段时间的有经验记者,也因为“写作风格与《世界博览》杂志社要求不一致”被终止聘用——该同事2008年11月开始聘用,2009年1月被解聘,但在聘用前曾给《世界博览》杂志担任兼职记者达一年之久。

我和经济版同事皆不接受这一违背法理的解聘事实,于是先后提起劳动仲裁与法律诉讼——但是,在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并告知同事时,才得知他居然独自先行申请了劳动仲裁——如果他与我联手申请劳动仲裁与集体提起诉讼,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很高。

2008年5月,我租房到期,续租无力只好搬到附近东领鉴筑小区大门口保安值班室一墙之隔的地下室进口一间小房,房租四百、月付。屋里没有上下水,必须到地下室去用水、小解出恭。幸好离中国传媒大学与二外不到一公里,我可以一日三餐学校食堂吃饭。

由于在小区门口,往往半夜都有汽车进出、喇叭尖叫,一早被被上班车人吵醒。

 

 

地下室两层住了好几十个年轻男女打工者,上下均路过我门前,下面信号不好,夜里不时有人到我门口附近打电话。

 

 

                   出尔反尔的聘用

 2009年7月3日,《世界博览》杂志社长兼总编席亚兵在通知我去《世界博览》杂志领取稿费后,我向他指出,当初他们终止与我的合作,不是我不合格,主要原因在于他们。

席亚兵表示坦率承认:他们最初招聘我的目的是开辟社会调查栏目,但后来觉得这条报道“路子走不通”,加上他们认为“一张白纸”(指没有经验的新手)可塑性大,而我这样的老记者可能会受过去报道定势的不利影响,因此,就不与我合作。

 

 

 在此熬过48岁生日的我,刚一住进去便想起刘禹锡《陋室铭》、杜甫《茅房为秋风所破歌》,感慨万千、潸然泪下……           

 

 

当我提出他们这样做给我造成的损失时,席亚兵声称,“求职本身就有风险”。

我指出这个风险应该由责任人(他们)承担时,席亚兵也表示认同。

但在我表示要提起诉讼时,没想到席亚兵马上翻脸、恼羞成怒冲着总编助理叫嚣:“不要给他!他还要去告我们……”妄图阻止他给我应得的稿费。

我一看情况不妙,只好“软下来”——哥等着钱用呢,好汉不吃眼前!我话语婉转温和地跟他说话,表示未必一定起诉,只是说说而已……

席亚兵见我低眉顺眼地和蔼态度,也怒气消散,和我温和对话。然后问我有什么具体要求?我提出按《劳动合同法》补偿的大致数额(一万多元),他表示同意补偿,让我发一个东西给他,他去找领导帮我申请。

不过,待我回家后查阅有关法规,发现我依法应该获得的补偿远不止一万多元,估计这样对方不能接受,更重要的是有了相关证人、证言、证据,故经过测算后按照应得补偿数额申请仲裁。

我在《世界博览》杂志社实际工作四个月,但只于2009年1月下旬领取过2008年12月份的“劳务费”两千元,5月上旬领到2月份的“劳务费”一千五百元;7月上旬领到2、3月份的稿费。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空泛其身……  

 

 

2009年《世界博览》杂志四月号封面文章《贪官外逃全景图》,源自我2008年12月采写的“贪官外逃”稿件,其中,几乎一半内容原文采用我的原稿,但署名却仅仅是我同事殷俊的名字——他就是北大本硕毕业那位、对此文有补充采访——但他亲口告诉我,发稿前他曾亲自问过社长兼总编席亚兵:“陶勇也采写了这个报道,要不要署他的名字?”席亚兵回答说:“他已经走了(离职),我们已经给过他稿费,不用署他名字了”,于是,我的署名权就被席亚兵非法而无耻地剥夺!与此同时,该期《世界博览》杂志版权页记者名录里不再有我的名字。

……

 

 

主要由我采写的该期封面报道《贪官外套全景图》署名权就被《世界博览》杂志社长兼总编席亚兵非法而无耻地剥夺了!

 

 

我把新的诉求发给席亚兵后,没有得到回应,估计他认为这个超过了我之前和他商定的数额,故而认为我“违背诚信”——一审时对方律师突然对我大加攻击,首先就指责我“违背诚信”,我当时感到奇怪不已……

因为《世界博览》杂志在用人方面出尔反尔,使本人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有鉴于此,《世界博览》杂志社应该给予本人相应经济补偿。

 

 

   讲真,当时《世界博览》杂志与席亚兵让我深陷窘境,所以,对他们确实深恶痛绝!

 

 

 

《世界博览》的伪证令我败诉

 

我先申请仲裁再提起诉讼,但均因证据不足败诉。

我起诉书内容如下:

   

一、起诉理由:

本人自2008年12月——2009年3月与世界知识出版社属下的《世界博览》杂志形(世界知识出版社的一个部门、无独立法人资格)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对方一直未依法签订合同与按时给付应得劳动报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与稿费),为此,特提起诉讼!

 

(一)诉讼请求:

本人要求世界知识出版社(《世界博览》杂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根据人保部网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给付相关补偿。

 

1,补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万5千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人2008年12月起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是1500元,月均稿费1000元(已领1900元,未领2100元);月工资按2500元计,月双倍工资为5000元,三个月为1万5千元。

2,给付未付稿费2100元。

本人2009年2月——4月应得稿费4000元,实际给付1900元,尚需给付2100元。

四月刊封面文章《贪官外逃全景图》全文约13000字,稿费约为3900该稿系本人独自申报选题与第一采访者,第一原创稿件作者;最后完成稿件者仅作补充采访,但直接使用本人原稿约5100字,间接使用约2000字,而整个文章框架出自本人原稿创意,有鉴于此,本人应得稿费一半以上,计2100元。

因2009年4月刊发稿件原本系2009年1月应刊发而延迟刊发,故仍列入2008年12月——2009年3月稿费计,此间四个月平均月稿费1000元。

 

3, 补上四个月的“四险一金”共计4116元。

应按北京市规定标准给付本人2008年12月——2009年3月四个月的“四险一金”企业应缴金额现金补偿,由本人自行缴纳。

按照北京市2007年4月—2008年3月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8元。

为此,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全民单位世界知识出版社(《世界博览》杂志)应缴纳20%,即月缴600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5%,即月缴45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即月缴60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即月缴24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即月缴300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8%,即月缴240元;合计“四险一金”月缴1029元。四个月应缴总计4116元。

4,承担诉讼费、案件受理费。

……

 

 败诉的原因就是,我和我经济版同事(先后开庭)证据不足,因为我们拿不出更多的证据,而版权页上记者名字嘛,《世界博览》杂志说我们是“约稿记者”,而且找了一个无耻之尤作伪证——丫出具书面证明说他是《世界博览》杂志的“约稿记者”——问题这厮名字从未出现在《世界博览》杂志版权页上,他还胡诌“约稿记者”在行业“比较普遍”……,《世界博览》杂志还把世界知识出版社坐班考勤卡拿来说,我们这儿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卡,而我们没有打卡记录…… 再加上法庭其实有些偏袒《世界博览》杂志、世界知识出版社,所以,我们就败诉了,我经济版同事打到了二审,但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

 

 

我特么成了《世界博览》杂志的“约稿记者”,实在无语……

 

 

我经济版同事的诉讼材料

 

 

 

请求事项:

  1. 补发工资以及补贴24000元。
  2.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处以三倍罚款72000元。
  3. 稿费一次性付清。
  4. 社保医疗足额缴纳。

事实和理由:

2008年11月底,经过面试后进入世界博览杂志社。当时的口头约定是,基本工资加补贴4000余元;稿费单独另行发放,每千字200元;年终奖金另算。该杂志社负责人说,因为杂志社是国有企业体制,工资太低,所以口头的承诺是职务任选;一段时间之后,杂志社负责人单方面宣布,入职日以2008年12月8日为准,会尽快办理入职手续。三个月试用期之后签订劳动合同。

杂志社根据媒体惯例,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本人不需要坐班,即开会或者有任务时会提前通知,电话、短信、MSN及时联系。此后,立即就进入了正常的工作轨道,写稿、偶尔几次外出采访,没有出现任何争议。后来,每逢在一起商讨业务,杂志社负责人就会说,很快就会给予办理入职手续,暂时以记者的身份出现在杂志的版权页上。

春节前夕,杂志社负责人给本人发了500元过节费。对于工资,杂志社负责人说国有企业的办事效率就是低,只能以劳务费的形式发放,说了一堆会计在造表之类的话,本人当时并未在意,然而时至今日也没有发过一分钱工资。春节后,杂志社负责人还提到过尽快办理入职手续的事,后面就再也没有了消息,稿费也一直没有发放。在三个月试用期接近结束、签订合同之前,既没有公开或私下表明对本人的任何态度或者鉴定意见,也没有让人转告本人应该是去还是留;既没有再提过要签合同的事,也没有通知本人报送选题和分派任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鉴于该杂志社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无视国家法律,蔑视基本人权,于法于理都已侵害了本人的根本权益,故要求主管机构予以公正的裁决。

 

我经济版同事起诉一审开庭时,未知我本人就把我的诉讼材料作为旁证材料一并提交法庭——所以我这里也“擅自”使用他的资料,但匿名了,对他没有损害结果。听说王姓同事也被解聘以后,就去找他来给我们当证人,证明我们是《世界博览》杂志的正式记者(有事实劳动关系)。但王同事为经济版同事(他先开庭)出庭作证时,《世界博览》杂志说,他(王同事)是被我们开除的,所以他跟我们有仇,现在他是来做伪证的!哈哈哈哈哈哈,很不幸,法庭居然采信了这个说辞。等到了我起诉《世界博览》杂志一审开庭时,王同事没法来为我作证,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经济版同事官司打到二审,但结果未知。后来,我们曾不约而同参加一场杂志主编招聘考试(均失格),曾一起吃饭,但没提这事。考完后他说到一个小饭馆犯醉,但考场恰好在中国农大,我就带他到学生食堂吃饭。但买饭时他说没带现金(只要十元),我估计他想蹭饭,懒得和他计较,就说我请客,结果可能我的真诚打动了他,他“找到”现金自己买了。

这人讨论问题时都是他正确、总是帮你“纠错”、非常自以为是,所以,不想和他打交道,就没保持联系。

后来我在《能源》杂志上班时,他来应聘过,但彼此看见没打招呼——主编说觉得他很颓废,所以没有录用他。

 

       《世界博览》杂志险遭集体诉讼

我们离开后,不久的有一天,北大本硕毕业的同事殷俊突然跟我打电话想约一起吃饭、说另外还有人大应届毕业硕士小孙等参加。原来殷俊和那几位2019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要找《世界博览》杂志维权,并提起劳动仲裁与诉讼。殷俊因为什么维权我忘了,但他告诉我:那几个应届硕士毕业生求职时,《世界博览》杂志/世界知识出版社承诺正式聘用后可以提供留京指标、解决北京户口。但是,最后,只解决了其中一个人的户口、而且还是暗箱操作——他们其余的人甚至连档案都没有接收,还需要自己委托人才中心保管——如果他们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他们本来可能还有其他就业机会获得留京指标并解决北京户口,所以,他们觉得被《世界博览》杂志/世界知识出版社耽误了。据悉,他们曾集体找席亚兵进行维权对话,但席亚兵把他们骂了一顿。

殷俊是北大本硕毕业的,那几位应届毕业硕士中的侯福龙也是北大毕业,而席亚兵也是北大西语系研究生毕业,三个北大毕业的打官司、搞“内讧”,令人无语,于是,我就问殷俊,席亚兵不是北大校友吗?“他本科不是北大毕业的,不算!”……

后来,不知道他们最后的情况,但一些人渐渐离开《世界博览》杂志……

在我提起诉讼之前,我先后跟北大毕业同事侯福龙、人大毕业同事孙韶华通过电话,他们满怀幽怨地告诉我说:《世界博览》杂志/世界知识出版社当初对他们承诺的很好吗,才吸引他们选择了这里,结果,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因此感到很失落……

我在跟小孙通话中巧妙地把谈话内容引到可以证明我和《世界博览》杂志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话题上,而在通话前我已经做好录音装备,所以,我把与小孙的通话录音进行了刻盘处理,装备作为旁证材料提交法庭。但是,我考虑到小孙还继续在《世界博览》杂志工作,如果我把通话录音交给法庭,尽管她不用主动出庭为我作证、依然不会影响证据效力,可以我顾虑这样会影响她今后的发展——我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别人,所以,最终我放弃了提交录音光盘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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